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05 09:11 信息来源:新晃县住建局
半年来,全县住房保障服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彰显了住房的社会保障“压舱石”作用,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预售监管。严格“管预售”。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坚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对商品房达不到预售条件的,坚决不予上市,从源头上强化了群众权益保障,很好统筹了服务与监管职责,同时,严格预售监管账户资金监管,坚持一线查看制度,保障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于楼盘建设,2023年1-5月,全县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184套,面积2.37万㎡。施策“稳预期”。严格预售价格“备案”制度,防止商品房价格暴涨暴跌,坚决贯彻“房住不炒”政策和“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工作要求,对相关行为进行了立即纠正,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1-5月,商品房销售388套,总计销售面积4.81万㎡,销售总价1.87亿元,其中住宅销售368套,面积4.72万㎡,非住宅销售20套,面积0.09万㎡。
二是用心“保交楼”。疫情暴发以来,房地产市场寒冬明显,楼盘销售回款远低于预期,开发商“保交楼”资金压力陡增。2022年8月17日国务院部署“保交楼”专项借款工作,新晃侗族自治县“保交楼”工作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吴朝礼同志具体负责。全市第一批次共申报项目111个,经省市多轮次资料审核和两轮次省级实地核查,第一批次全市通过审核上报住建部下达资金项目48个19.4689亿元(首次放款13亿元),其中我县获批6个项目1.841亿元,有力保障了1841户已售预期难交付购房户合法权益,稳定了购房预期和社会情绪。目前我县获批项目第一次还款计划正在制定中。
(二)大力实施保障房建设工程,城市更新有力推进
一是抓好“棚改”工作。新晃县龙溪口一河两岸“改扩翻”项目共计800套改造任务,其中2022年度实施200套,2023年度实施200套。目前2022年实施的200套任务已经全面完工,2023年实施的200套任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中,预计今年6月底能全面开工。
二是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2021年编制了“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综合组织人事部部门招考计划、公租房缺口、城镇化需求、商品房市场等因素,共申报186套,其中2022年利用公产房改建66套(省市已经批复),其中42套已完工并安排入住,24套正在施工中。
(三)全面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及时分配入住。全年租赁公租房2897套,其中城区公租房(县住保中心直接管理)1105套,工业集中区公租房334套,乡镇公租房710套,教育公租房420套,卫生公租房328套,有效改善了6000多人的居住条件。
二是拓宽租赁补贴覆盖面。将县城规划区均纳入保障范围,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年度任务数为800户,目前第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已经发放到位,共计发放成功177350元,惠及503户1102人;第一季度末发放成功的及第二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正在审核发放中。发放标准为一人户1200元/年,二人户1500元/年,三人以上户1800元/年,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户1400元/年。
三是加强租金收缴。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晃发改〔2016〕03号)文件精神,核定城区公租房租金为3元/平方米(低保户为1.5元/平方米),乡镇、教育、卫健公租房为2元/平方米,截至2023年5月底,城区累计收缴公租房租金118.42万元(含工业园32.32万元)。
四是规范后续管理。承接去年工作,持续开展县城公共租赁住房违规租住行为专项整治,实施转租转借、不符合配租资格人租住、长期闲置、逃避资格年审、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违规装修搭建和堆放杂物及封闭空间等“6项整治”。今年截至目前,清查出有房户19户,已经清退11户,正在清退8户;清查出闲置户8户,已经腾退8户;清查出转租转借户2户,已经清退2户;追缴历年欠费户34户79857元,有力强化了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和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
五是盘活闲置资产。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政府投资公租房盘活与处置方案的通知》,对撤乡并镇后晏家、新寨、洞坪、黄雷、碧朗、凳寨、天堂七地200套闲置的乡镇公租房进行了盘活与处置,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稳步推进物业管理,房屋维修自平衡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推进小区协同治理。202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晃政办函〔2021〕2号)、《新晃侗族自治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晃政办函〔2021〕19号)。2022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行了商品房前期物业查验制度。对全县相对封闭成型的123个小区,指导5个成立了业委会,1个成立了党支部,物业公司进驻管理17个,由单位、业主共同管理51个,业主自治管理21个。
二是加强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今年上半年攻击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93.46万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5.4万元;2008年至2023年5月底,全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488.58万元,共产生利息增值479.46万元,归集到位率100%。严格执行申请、表决、实施、结算的使用程序,每一笔维修资金的支出都需要取得受益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签字同意且申报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才能支出,单笔维修项目预算费超过3万元的,申请业主自行选择有资质的审价单位进行审价,出具审价报告。
三是指导开展白蚁防治。一是积极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活动。广泛争取政府支持和群众认可,提高群众对白蚁危害的认识和对白蚁防治法规、政策的了解。通过报纸、科技杂志、简讯等多种形式,宣传白蚁对各类建筑危害及防治知识、法规政策等,让全县人民了解白蚁、认识白蚁,进一步提高白蚁防治意识。二是加强指导,严格规范施工流程,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实施白蚁防治施工。施工中严格按规定使用药量和用药浓度,使防治合格率和治愈率,项目实施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防治工程不受白蚁侵害。2023年上半年共计出具白蚁防治证明8份。
(五)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服务大局意识更加牢固
一是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工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植根深,围绕住保职责,立足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牢记初心使命,赓续红色传统,胸怀“两个大局”“国之大者”,有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核心意识树得牢,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机构上,鲜明把自身看成县委设置的县住建局二级机构,在工作作为上,以一级机构标准要求自己,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切实做到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决扛牢乡村振兴责任。2023年,我们承接2022年成绩,严格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我们将“精准式”济困帮扶与“普惠式”共享发展有机结合,全面强化均衡协调发展,中寨镇赛容村乡村振兴工作得到有效发展。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组织后盾单位的帮扶责任人开展“防返贫集中大排查”专项活动。二是扩大政策及范围,建立相对贫困治理框架,将临界贫困户纳入群体政策支持范围,目前全村4户监测户7人都落实了帮扶责任人实施了有效帮扶。三是提高人居环境治理,通过村村响大喇叭的宣传和标语宣传,后盾单位每月走访提示和协助,提高群众素质,把团寨和家庭卫生常态化完善,通过村委组织卫生评比小组入组入户进行环境卫生评比,好上红榜、差上黑榜,采取统一公示,提高群众之间后发赶超的意识,促使村级、团寨、家庭爱护卫生,人人有责。
2023年5月底,我中心帮扶点由中寨镇赛容村转到凉伞镇街上村,已经选派两位工作队员与县烟草公司一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该村乡村振兴工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保障方面。主要是规范保障房后续管理硬手段不足和软手段不丰富。保障房退出机制难落实,租金收缴难度大,相关信息尚不能实时联网查询。
(二)物业管理方面。一是物业公司经营管理面窄。县城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仅17个,梅林春天、紫竹名城等大型小区物业工作不能正常推进。二是无物管小区管理虚。“党建+”基层治理和物业管理没有全面推开,“付费享受”理念没有全面生根贯彻。三是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物业管理还未实现良性循环突破。
(三)商品房销售方面。受整个市场大环境影响,我县房地产遇冷,表现为“农村缺钱,刚需观望,投资外移,小产权房抢位”。我县截至2023年5月底总库存3589套,其中住宅1594套,非住宅1995套,去库存压力突出。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县安排部署,围绕“一堡五高地”发展战略,通过“阔步新征程、奋力闯创干、贯彻二十大”和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赋能,立足一个目标,实施好四大工程,即以“突出主责主业、展现住保作为、增进民生温暖”为工作目标,实施好住房保障建设工程、住房保障管理工程、住房保障服务工程、工作作风建设工程。
(一)提质宜居,实施好住房保障建设工程
一是务实推进“棚改”。通盘考虑实施好龙溪口“一河两岸”改扩翻项目,对接龙溪古镇旅游规划和塘湾河大坝至龙溪口大桥沿河道路连接工程,争资争项实施西街、南街、北街、幸福街“四个片区”800户改造。以国家审计署审计为契机,加快推进棚改工程扫尾清零,画好棚改工作句号。
二是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每年组织人事部门招考名额、人才引进名额等人事计划,以及当前商品房市场、租赁市场需求情况等,2021年制定了“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划,计划于五年内完成保租房建设任务。
(二)夯基“广厦”,实施好住房保障管理工程
一是规范商品房销售备案。全面贯彻中央房地产市场政策,落实“房住不炒”“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要求,抓实抓好预售资金、销售价格监管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杜绝群众购房、办证风险隐患问题。
二是规范房屋维修资金缴纳使用。严格按标准收取好新售房屋维修资金,探索破解房屋维修资金追缴、补缴难题办法,公开、规范房屋维修资金适用范围、使用程序,建立与老旧小区改造相衔接的资金使用机制,最大化发挥专项维修资金效益,增强资金“房屋保险”功能。
三是规范公租房租赁行为。以住建部公租房信息化管理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重点建议办理为契机,科学修订《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租赁对象审查信息化,适度赋予“赖租”行为长牙齿措施,有序实时供水供电部门支持,有力推进租金缴纳清理,深入开展违规租住行为整治,切实建好有序进退机制。
四是及时开展公租房建设维修。同步城市更新行动,用心用情做好公租房管理维护建设工作,提升公租房建管档次,防治“贫民窟”现象。
五是切实加强白蚁防治指导。多方筹措经费,加强白蚁防治宣传指导。
(三)助力发展,实施好住房保障服务工程
一是切实发挥租赁补贴普惠效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紧跟时代发展要求,提请县政府修订租赁补贴发放办法,扩大发放对象范围,结合加强社会宣传,变“坐班审批”为“出门服务”,更好惠及县城、乡镇、工业园符合补贴对象,把好事做得更好些,大力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服务,为县级财源开发做贡献。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和释放房地产开发市场活力,加强商品房开发和销售市场分析研判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时提供参谋决策服务。
三是切实做好物业管理文章,提升小区居住舒适水平。以“基层党建+物业管理”“红色物业”、物业承接为着力点,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以县人大专题询问为时序,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新晃实际、群众乐于接受、企业能发展的“协同治理”共赢路子。
(四)强化担当,实施好工作作风建设工程
一是提高站位,高远工作视野。进一步提升政治审视、宏观决策的水平和能力,从更高层面上、从统筹角度践行初心使命。树牢正确政绩观,严格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等发展要求,科学把握“潜绩”与“显绩”的关系,“处理遗留问题”与“实施新项目”的关系,积极推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大胆开拓创新,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结合负责的住房保障具体工作,做好商品房预售监管、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管理、物业管理等文章。坚持问题导向,釆取结果倒逼思性,系统解决好各项问题。
二是勤勉务实,严格工作纪律。量化作风作为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严对标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差不多就行”的态度,对项目、问题努力做到一个一个解决、一件一件办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推动党内组织生活严实起来,把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统起来抓、一起来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进,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