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三)
发布时间:2026-08-06 10:5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三)
7月15日上午,怀化市住建局驻局纪检组长带领局建工科、市质安监站暗访抽查新晃县中国黄精文化产业园-1#综合服务楼项目,对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经查,中国黄精文化产业园-1#综合服务楼,存在:1、外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2、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有效水平防护措施;3、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4、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5、现场使用简易吊机吊装材料(使用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施工设备);6、违规使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移动式脚手架。
上述情形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七条第(二)款、第九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已构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外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为重大事故隐患

2、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有效水平防护措施,为重大事故隐患

3、电梯井道内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且电梯井口未设置防护门,为重大事故隐患

4、落地式卸料平台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为重大事故隐患

5、违规使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移动式脚手架,为重大事故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