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8 17:01 信息来源:住建局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与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各项工作信息化、透明度水平,更好地服务了社会、服务了办事对象,服务了社会公众,为促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章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局党组、局务会每季度定期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安排充足办公经费给予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可靠保障,形成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其他中心工作一起抓的格局。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实际,编制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在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程序执行保密审查;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培训,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使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更好地监督住建系统各项工作,促进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加强与县人民政府等门户网站的链接,全年向县人民政府等门户网站上报信息稿件208条,发表160余条,较好地宣传了住建部门工作。二是在办公区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LED电子屏以及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对县长信箱等舆情件的办结力度,对于涉及我局职能的网上舆情件、县长信箱件、市长信箱件等舆情件我们及时办理,及时回复,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今年来,我局办理了反映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建筑工地管理、建设工程矛盾纠纷等多起重要舆情件,均得到很好的办理与回复,没有发生严重负面舆情。
(二)全力做好网站普查工作
根据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调整了我局信息网板块,查找死链接和错别字,努力纠正不足,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拓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填写上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配合县人民政府信息室全面完成网站自查工作。
三、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条例》的制度说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对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严格按《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主动公开。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政府信息时,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积极予以澄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明确建工股按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年来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投诉案件信息
一是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了举报、投诉案件的收集、管理工作,从举报、投诉案件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线索渠道。做到发生在本系统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组织查处,不压案,不隐瞒案件;二是认真完成上级转办和督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上级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组织查处。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