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7 16:03 信息来源:住建局

  2013年,在新晃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治理水平,建好网上服务窗口,利用网络科技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构,规范开展工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及工作的重点,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监督力度,杜绝腐败的发生。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纳入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中,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了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反复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公开政务信息,透明办事程序

  一是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即时公开。即把领导分工和廉洁自律、建设局职责、机构人员、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各种行政事业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在建设局大厅内长期公开,将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收费一览表、业务窗口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及服务承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在固定位置长期公布于众。一目了然,既方便了办事人员,又接受了群众监督。二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双通道”和“政务广场”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向市民宣传解释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政策,接受热线电话咨询,现场听取市民对建设行政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全体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良现象的发生。全年接受群众咨询、答复办证率均达100%,未出政府信息复议案件。四是建立建设网站,将报建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建设口工作的最新动态等在网上进行公开,让群众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建设系统工作。

  三、坚持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我局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规范征收管理,实行收、缴分离财政统管的财经制度。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建立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管理机制,统一编制、审核单位年度经费收支计划,并将财务收支情况不定期在干部大会上通报。三是我局各项收费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四、多角度进行督查,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的同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对政务公开及运行过程实施全过程督导。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理念,引入到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中,通过定期督查、抽查等方法,进行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将其列入年度业绩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把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自查自评内容。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每年都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和自查自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打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运动战”。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杜绝了“人情工程”、“条子工程”现象的发生。杜绝了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人情监督、朋友监督。净化了建筑市场、规范了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五、确定重点,专门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抓住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不断拓展和深化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一是重点完善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制度,将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的办理程序公开、评标定标办法公开、开标公开、中标结果公开。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搭建起一个公开、公平的交易平台,参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在工程交易市场内明明白白交易,使建设工程交易从无形到有形,促进了建设工程交易健康有序的发展,每次招投标会议均由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单位参加,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建设工程交易中的腐败。

  通过这些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办事程序、有公开内容、有考核标准、有档案资料,实现了“墙上有内容、活动有图片、查阅有资料”的目标,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存在不足:1、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水平有待提高,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政务公开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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