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6-02-04 11:26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4312272026XS0001S00号
项目名称: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309-431227-04-01-135684
项目建设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项目建设依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
项目拟选位置:新晃侗族自治县凉伞镇凉伞村、街上组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0.9935公顷。农用地0.7370公顷(其中耕地0.691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未利用地0.2556公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0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9935公顷,全长1540米,其中新建长度1123.507米、利用长度416.49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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