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晃自然资闲认字〔2026〕02号
发布时间:2026-02-02 15:5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
晃自然资闲认字〔2026〕02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晃侗族自治县前锋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取得位于新晃县鱼市镇鱼市前锋联合村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3796.76m²,合同约定于2023年8月5日前开工,2026年8月5日前竣工,电子监管号4312272021B01676。现场勘察,该项目仍未开工。
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你单位在我局调查期间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现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请你公司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协商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否则我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若你方对本认定书不服,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行政复议,或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本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联系人:杨睿 联系电话:6226311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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