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51 信息来源:新晃县自然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际举措及工作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成立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月13日,我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会上认真总结和分析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进一步落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同时,针对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二级机构、各股室、自然资源所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成果。

(二)全员学法尊法,强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沃土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了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自然资源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等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集中学法2次、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6次。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一是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我局干部职工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普法宣传。一是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日及春节节前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地灾防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耕地建房“八不准”“五不得”等宣传单和书籍6000余册,向社会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二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等方面文章,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提升了普法效果。

(三)全面依法履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底线目标。近年来,得益于省市的大力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鼎力支持,新晃县耕地保护工作势头良好。为了推动耕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我们在全县村干部培训班、县委党校培训班开展耕地保护及用地政策宣讲,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耕地保护、农村村民建房等法律法规。为确保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们全力做好耕地恢复分析、图斑核实、举证上报等系列工作,与林业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与农业农村部门及各乡镇充分协同,依托157个铁塔摄像头、网格田长及纪检监察系统形成监督网格,推动田长制任务全面落实,牢牢守住了29.89万亩耕地保护底线和24.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22—2024年,共计恢复耕地8835亩,推动耕地数量由2020年的29.89万亩增加到2023年的30.01万亩。2023年来,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验收20个。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获评全省先进县。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发展。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通过,11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137个村(含5个省级重点村和14个市县级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完成,争取上级优秀规划奖120万元。审查通过怀化国际陆港·新晃港大新公铁联运物流园等13个规划方案成果。完成7个项目863.39亩用地预审、18个项目640.61亩用地报批。

三是系统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推动开展扶罗(红星)重晶石矿山和安盛重晶石矿山边深部勘查扩界、华麟重晶石矿山延证和变更登记工作及深部扩界审批和绿色矿山建设,助力鲁湘钡业有限公司化解重晶石矿产品供应问题。2023年来,共计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28.21公顷、裸露山体生态修复20.1公顷。

四是切实扎牢地灾防治“安全网”。进一步强化落实汛期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落实“631”预报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雨水情监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到位。全年各乡镇共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326次10769人。在“6·23”事故后,对全县57个地灾隐患点、452处中高风险斜坡单元及2477户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再次全面摸排,还通过多轮回迁评估,确保8272户17211人转移群众安全返家。

五是稳步推进调查确权登记改革。按时完成2023年度变更和日常变更调查,国家下发的3983亩流出耕地图斑和1095个日常变更调查图斑全部整改举证到位。截至目前,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应登记发证37924宗,已登记出证17644宗,发放到户8500余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28191宗61588.14公顷。37176个国家预判下发林草湿荒普查图斑地类对接核实上报工作也全部完成。

六是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2024年,共办理不动产日常登记5342起,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695本,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36835次,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21286张。与贵州天柱、万山、岑巩等五区县签订不动产跨省合作协议,试点将18项高频事项列入“跨省通办”范围。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行“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窗口出件”,杜绝虚假进件、业主与经办人员见面式的“体外循环”。2023年来,共为群众办理个人住房抵押7.73亿元,企业抵押贷款5.42亿元,为全县化债办理融资抵押13.08亿元;全面排查梳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共受理信访23件,切实解决信访问题23个,实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5个。

七是高压推进自然资源执法。2024年新增违法用地整改100%完成,省土地卫片下发违法线索10个,已整改5个。存量违法整改大力推进。土地卫片存量违法图斑331个,完成整改销号301个。2021—2024年国家督查反馈问题清单73个,完成整改69个。2020—2023年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清单80个全部整改完成。2020年—2024年月清三地问题47个,完成整改45个,整改率93.4%,全市排名第二。

(四)完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高效推行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依法公开透明。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我局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行台账式管理,按期进行跟踪督办,为确保全年交办的建议和提案高标准办理奠定了基础。自觉支持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确保诉讼案件都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是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参加立法座谈会并积极反馈意见建议。二是对省厅、市局、县政府及各部门拟出台的涉及部门职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三是完成对代县政府起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按时报送清理意见和清理工作报告,确保了规范性文件适应当前工作实际并合法有效。

五是严把法制审核关口。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均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发挥案件审理会议制度,对局内重大执法案件通过召开案件审理会进行集体研判,确保各类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

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责任人对局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安排。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七是“八五”普法工作积极筹备。“八五”普法工作的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工作都在积极筹备、有序进行中。一是方案的制定将通过党组会议讨论提出,由局党组共同研究;二是在具体的法治宣传实施过程中得到主要负责人在人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和切实保障。

(五)认真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全局年内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4件,案件均已审查办结,其中两件驳回,两件终止受理。年内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含代县政府应诉案件)14件,目前审结驳回6件,变更移送审理2件,原告撤诉2件,裁定继续审理1件,裁定撤销1件,2件尚未审结。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始终坚持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规定,按照“谁行为谁负责谁应诉”原则,法规股及时确定承办单位,转交法律文书,加强与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应承办单位需要,安排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办理,组织召开案件会商会,指导监督承办单位完成应复应诉准备,自觉支持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积极履行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承办单位认真履行应复应诉主体责任,积极搜集证据材料,按时出庭应诉,从未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复议应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六)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疑难涉法问题得到更加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我局在全县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整体较强的专业素养律师中,通过选聘方式聘请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审阅各类合同、协议,驻场服务,参加涉法事项处理,就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法律顾问能做到随时接受我局法律咨询,随时应需要介入涉法问题研究和处理,服务态度和质量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形式还较为传统、覆盖面较为有限。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向参与土地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专题普法活动开展频率不足。普法形势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二是存在一定行政争议。近年以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反映出的行政争议依然较多。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按程序要求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在案件发生后,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方法举措不够。

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待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培育还不够重视,未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较少,缺乏主动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效果的意识,执法手段单一老套。

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待进一步落实。少数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认识不清,要求执行不严,行政执法公示存在公示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以纸质卷宗为主,卷宗内文书制作还不规范,卷宗整理标准有待提高。在探索创新利用音像、电子设备记录方面研究不够,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标准为指引,持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围绕总体要求,结合局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着力抓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对涉复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三是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制度的实质和含义,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保障,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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