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爱心驿站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6-06-22 17:03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维护驿站安全秩序,保障户外劳动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温馨的休息环境,全体使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一、消防安全

  1.驿站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3.自觉爱护消防器材,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门窗。

  4.发现火情立即报警119,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二、用电安全

  1.规范使用电源插座,发现线路破损、老化立即停用并上报。

  2.手机等设备充电须专人看管,严禁无人值守、严禁过夜充电。

  3.离开驿站前,自觉关闭风扇、空调、照明、饮水机等所有电器电源。

  4.雨雪天气注意防潮防滑,防范漏电风险。

  三、设施使用安全

  1.文明使用微波炉、饮水机、桌椅等公共设施,轻拿轻放。

  2.取用热水、热餐时注意防烫,避免意外烫伤。

  3.应急医药箱仅限外用应急使用,不随意内服。

  4.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人身财产安全

  1.妥善保管手机、钱包、钥匙等贵重物品,不离身、不遗漏。

  2.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3.未成年人进入驿站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看护。

  4.遇纠纷、可疑人员或紧急情况,及时报警110并联系管理员。

  五、卫生环境安全

  1.垃圾入桶,自觉保持驿站干净整洁。

  2.雨雪天气进门擦脚,防止地面湿滑摔倒。

  3.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乱堆乱放杂物。

  4.发现漏水、异味、结构隐患等情况,立即上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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