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2-07-11 16:45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一、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省委确定的三高四新战略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财政收入情况

截至6月底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2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49%,超序时进度11.49个百分点,同比增加3077万元,增长12.24%。其中:地方税收完成19015万元,增长16.09%;非税收入完成9210万元,增长5.03%,地方收入中非税占比32.6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31万元,同比增加2024万元,增长16.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4330万元,同比增加2184万元,增长17.98%

(二)财政支出情况

截至6月底我县完成财政支出167491万元,同比增加10960万元,增长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9946万元,同比减少1638万元,下降1.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545万元,同比增加22498万元,增长89.82%。

(三)主要工作情况

1.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民生实事有效落实。“三保”与重点支出兼顾。在重点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财政支出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支出、农林水方面倾斜。1-6月民生支出95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8%

2.推进国有资产清查,激活资源资产活力。制定了《清查处置全县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全县范围内摸清家底,在原有资产管理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闲置资产的种类、用途及资产状态等,对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存量房产等及时进行动态清理再分配、处置,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快速处置、保值增值

3.加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守好底线红线。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强化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加强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充分运用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按月开展债务申报,实现对债务的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实时掌握全县债务动态。

4.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资引项。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协同各部门学好用活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上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政策支持。特别是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中央和我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要作为重点争取对象。同时,落实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绩效考核,建立各部门公用经费与“三争”工作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向上衔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当前财政运行依然存在困难和问题: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施减税降费、财政支出刚性加强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压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还需继续下功夫;国有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推动财政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1.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化财税联动机制,积极谋划好下半年的收支盘子,实现年初目标。努力争取更多专项债,加快项目筛选力度,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率,尽快形成有效投资。深入分析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对我县财力的影响。二是坚决厉行节约减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不增。三是切实增强预算刚性。坚持先预算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严格预算追加程序,严控预算追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2.努力培植壮大财源。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持之以恒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推动经济发展。将园区作为财源建设的主战场,实行亩均效益考核,加快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资源流向财源建设好的产业和领域对特色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骨干税源企业培育、“五好”园区、电商物流等工作针对性制定扶持政策。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组织、银担联合、批量化“特色贷”投放机制,对医药健康、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予以担保信贷支持。

3.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务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依法合规举债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领域做好项目储备重点支持效益明显带动强的重大项目健全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债务偿还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

二、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措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湖南省“1+8”政策体系和怀化市“1+8+N”政策体系,我县财政进一步增强做好稳增长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结合本县实际抓好措施落地生根,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难解健康发展,努力确保县域经济实现合理增长。

(一)做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享

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严格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和第17号公告规定,加快办理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留抵退税工作进度。在引导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截至6月底,我县留抵退税总额达到7699万元。另涉财政的手续均实现免申即享、直给直兑。

(二)推动降本减负增效的落实

1.潇湘财银贷。县财政已安排了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保证金300万元存入专户(建行存入150万,工行存入150万),省级财政配套300万风险保证金,我县风险补偿保证金共计600万,合作银行放贷款额度最低不能低于3000万元,最高不能高于6000万元。我县目前共有17家白名单企业,2021年度共支持5家企业,共放贷1300万元,2022年支持4家企业,共放贷1460万元,截至2022年6月,共计放贷2760万元。

2.民贸贴息。为做好我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加强和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并在疫情防控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湘财金[2019]31号文件中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及聘请第三方怀化长源联合会计事务所对新晃县2021年民族贸易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认定,认定了10家企业,2021年度两民贴息金额共计67.77万元,目前材料正在审核中,资金将在审核完成后拨付。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2年,我县一季度享受贴息人数款703人、2家小微企业(青青园和速道生鲜),共发放贷款10152.6万元,贷款余额为9294.37万元,财政拨付贴息173.14万元。

4.农信担。农信担历年累计担保贷款8053万元,2022年度已放款415万元,正在申报项目合计1550万元,担保费除大额单笔贷款外均按照0.5%/年收取。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1.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严格落实《怀化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年版)》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当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转发并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 17号),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截至2022年6月底,我县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总计35个,政府采购计划金额5243.4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55.05万元,节约资金288.39万元,节支率为5.5%。全面推广电子卖场,实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内的全面电子化采购,全县渗透率完成100%,已完成交易1233单,交易金额2463.53万元。

2.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采购意公开、公示制度,提高采购透明度,采用全部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对未公开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政府采购备案实施。公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电话地址及办事流程,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

3.促进政府采购快捷高效。整合有限资源,在县财政局开放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室,供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无偿使用,并配齐监控、会议设备保障评标全过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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