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10:34 信息来源:新晃县财政局
晃财库〔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预算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县部门决算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湘财库〔2024〕 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新阶段部门决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预算法“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在巩固优化提升上下功夫,扎实开展部门决算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部门决算工作,对决算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建立协同开展的工作机制,统筹决算编报工作与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专项信息统计工作,保证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完善决算编审。各单位要继续切实履行决算编制和审核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决算审核程序,切实提高决算审核质量。对反复出现的、审计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审核。要充分认识审核公式提示的重要作用,避免随意修改数据的现象发生,真实客观反映财政财务管理现状,切实发挥决算审核对决算数据质量的保障作用。为切实提升部门决算工作自动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本年度部门决算数据采取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的方法。
(三)加大分析利用。各单位应当牢固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专题分析和数据应用工作,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深入挖掘决算价值,用好用活决算数据资源,充分发挥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健全反馈机制。深入分析决算数据和绩效自评信息,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解决问题。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应于2024年2月8日前,在湖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0.104.16.151:9000)报送部门决算数据。
三、其他事项
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资料后期将上传到微信群文件中,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后续通知也将通过微信群下发,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