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15:29 信息来源:县政务中心

  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18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财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2018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属于主动公开的财政工作信息,及时进行了全面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财政信息进行公开,实现了全县118个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率100%。 

  同时,加大财政工作宣传工作力度,2018年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非税收入网、怀化日报、新晃红网等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发表信息宣传报道19篇次。 

  二、财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2018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实际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来看,我局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离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六、其他报告事项 

  我局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于涉及财政的咨询、举报等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2018年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亲民、务实、高效的窗口服务型民生财政。一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二是继续做好多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涉密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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