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财政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5 15:57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内容,财政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本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兼职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财政信息公开原则,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属性给予界定,明确了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的目标考核管理,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我局办公楼一楼大厅为主渠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对党务政务公开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对领导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七大方面共55小项进行了公开。

二、财政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政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支持办好各项惠民实事工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

(二)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在开标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行评标结果告知制度和公示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给予公开。全年被各级报刊、网站采用信息60余篇,举办廉政建设、惠农政策等各项专题讲座1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2013年,我局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实际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理财的重要举措。总体上看,我局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服务性财政形象。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严格规范的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力度;二是继续做好各种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让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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