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08:54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发〔2025〕6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2025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2025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及2025年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部署,全力推动“七大攻坚”行动,推动民政工作向“优”而进。
二、目标任务
1.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全县完成6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重点打造中山门社区助餐点和县民政局老年儿童助餐点为特色亮点;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7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85元/月/人;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至120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至170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00元。
2.强力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县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序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3.正式启动公墓建设工作。2025年10月前,督促协调县晃源集团加快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争取开发建设县级公益性公墓100亩。
4.深入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中心老年人养护大楼项目用地报批、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批复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对原有的一家福利院、四所区域性敬老院新建或提质改造,按实际情况设置失智专区,利用存量资产推动乡镇开展普惠养老,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健全社区养老骨干网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居家养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不断丰富内容、提升质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对党绝对忠诚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完善“第一议题”跟进学、中心组研讨学、党支部常态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的多层次学习机制,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2.夯实机关党的建设。深化“五化”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打造民政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大力培养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扎实开展干部考核管理,细化实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3.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夯实清廉文化基础,加强宣传和推介工作,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健全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坚持巩固拓展救助、殡葬、养老等领域风腐问题集中整治成果,下大力气推进重点整治任务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深化全县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1.加强老龄工作。召开老龄工作会议,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工作,将特困供养老人、城乡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投保覆盖率达100%。
2.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打造“1+5+X+Z+N”养老服务新布局,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今年完成鱼市养老院三星级评定,打造中山门社区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以禾滩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模板,今年再推广1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让更多的人享受惠普性养老服务。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及时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核查反馈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及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低保扩围增效。
2.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常态化开展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监测摸排,提升精准认定水平、保障儿童权益。落实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水平。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作用发挥,推进困境儿童集中照护工作。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加强乡镇基层儿童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
(五)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1.加强残疾两补发放。与纪委、司法、公安等部门就数据进行比对核实,确保系统发放数据和实际发放一致,做到精准发放。提升主动服务能力,根据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确保管理对象应享尽享,进退及时。
2.改革殡葬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新晃县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探索创新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有效形式。倡树新型殡葬观,深化丧俗改革,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制度措施,加快推进《新晃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实施细(试行)》出台。大力抓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重塑殡葬行业形象。
3.优化婚姻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展现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的新气象。探索制定现代婚俗礼仪指引,深化婚俗改革,发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4.规范流浪救助管理。规范救助机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财务制度等管理。抓实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加大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1.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稳慎有序完道路命名(更名)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完成年度乡村地名有关任务,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平安边界建设,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2.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修订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配合健全社团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执法检查,严管合法社会组织,严打非法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信用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分类统计工作。
3.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慈善法》,督促指导全县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培育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宣传号召更多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推动慈善组织向乡镇、村居(社区)延伸。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实施“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认真履行“助学、助医、助困、救孤、助残”的宗旨,开拓创新。积极开展筹募善款、慈善助医、慈善助学、社会救助等活动。加强监管,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慈善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慈善组织规范化运作。落实基层民政服务(社工)站有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以责任彩票建设为总抓手,开展好“善行福彩”等公益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
(七)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1.承前启后做好“两个规划”。开展民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努力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抓好“十五五”规划谋划,明确“十五五”时期的发展思路、指标要求、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等,科学编制《新晃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可行、务实管用,以高水平规划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法治化建设。加强民政政策制度建设,开展“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普法宣传。编制行政执法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轻罚免罚事项清单“三个清单”。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3.加强其他基础工作。大力实施民政服务提升年行动,推动工作标准、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实现质的提升。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机要保密、革命老区等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精简督促检查、工作考核、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机制,持续做好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