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7:04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发〔2023〕9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2023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2023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打好打赢“发展六仗”,按照“学中力行、稳中求进、严中求实”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民政“三基”职责,奋力建设忠诚民政、有为民政、安全民政、规范民政,着力推进现代化新新晃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全县完成156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至1100元/月,集中养育提高至150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80元。

    2.强力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晃源集团做好殡葬项目用地和规划调整,着力解决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新晃殡仪馆项目建设进度。

    3.抓好真抓实干工作。根据省厅今年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工作部署和考核指标,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争取获得省政府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4.持续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和儿童之家建设。今年,拟完成5个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10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奋力建设忠诚民政

    1.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理论。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全省民政工作会、全市民政工作会精神,学出忠诚度、学出方向感、学出大情怀、学出执行力。举办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教育培训班,深学新思想,领悟新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支部集体学、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围绕民政创新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大走访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

    2.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动态趋势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

    (二)强化品牌意识,奋力建设有为民政

    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做好防返贫监测人口与社会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做到符合条件相互纳入。落实低边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发挥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做好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专项救助需求推送至相关部门落实其他专项救助帮扶,推进政策制度衔接,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推动2023年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申报项目有效落实,管好用好革命老区帮扶资金。

   (2)加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优化救助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完善核算评估办法,赋能全面推进精准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每年度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至少进行1次全面评估,全面落实四方协议签订,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照料,落实“物质+服务”救助服务。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摸底排查,努力推动有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

   (4)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规范临时救助程序,优化申请审核流程,用好用足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做好因灾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巩固提升社会救助改革成果。推动完善基本生活制度和专项救助政策制度,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社会救助“三化”创新的规范化管理为总揽,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社会救助“六个一”工作台账及县乡两级档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以社会救助“三化”创新的温情化服务为抓手,稳妥有序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拓宽社会救助服务供给覆盖面,提高救助服务办理效率。以社会救助“三化”创新的信息化手段为目标,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救助服务。

   (6)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工作要求,实现救助申请、受理、核对、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推行微信小程序受理社会救助,稳步提升业务受理数量,以省级核对平台为枢纽,以市级核对系统为支撑,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断拓展经济状况核对应用范围,推动健全大救助信息化平台。

   (7)全面落实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救助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重点发力,坚决防止“兜不住底”、“漏保”等情况发生,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2.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完善独居、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通过社工志愿者,依托社区、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开展“叫醒服务”等探访关爱服务。在全国全省率先探索邻里一杯羹、乡村养老睦邻点等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模式,推动农村管理服务规范化。

   (2)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养老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动态调整更新“金民系统”数据。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力度,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品牌连锁运营。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院院长培训,协调人社部门将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整合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范围。强化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激励考核,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工作调度机制。

    3.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严格落实省厅《儿童福利机构基本工作指引》。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未保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建设,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开展“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对全县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一对一上门探访,开展心理疏导、物质帮扶等关爱服务,及时、高效地解决儿童的实际困难。

   (3)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孤弃儿童监护职责,严格落实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送养儿童。支持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

    4.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中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若干措施》,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2)指导基层民主自治。推动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配合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

   (3)创新城乡社区人才队伍培训工作。配合市局持续做好全市城乡社区“领头雁”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基层治理“五社联动”“智慧社区”等内容,以“走出去”方式拓展基层带头人眼界格局。

   (4)培育基层示范。持续做好全国、全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等推荐申报工作,树基层典型示范,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谐社区”推介工作。

    5.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强化示范引领。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个小屋”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政治审核和日常监督机制,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制度,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继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

   (2)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政策。

   (3)加强综合监管。加强抽查力度,健全年检及公示通报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4)规范内部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指导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强化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推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理顺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监事会关系。规范社会组织人事、财务、活动等内部制度。

   6.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加强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地名信息更新工作,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收集及入库。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机制。推动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完成湖南省地名图录典志新晃部分的编纂年度任务。

   (2)建设平安边界。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全程治理机制,强化边界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地区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7.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细化和加强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完善火化、土葬、用地等相关政策制度。联合县文明办、林业、自然资源用地及规划、城管等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争取年底前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工作。联合县公安、城管部门等开展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开展殡仪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墓监管机制,大力促进办事公开、价格公开、服务质量提升。发展绿色惠民殡葬,加快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我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建设进度,科学谋划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2)加强婚姻家庭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加强婚姻家庭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结婚登记颁证技能比赛,推动建立特约颁证员制度,普遍开展婚姻机构家庭辅导工作。推动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要求,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登记证件电子化应用。

   (3)加大关爱助残力度。规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80元/月/人。强化精准管理、主动服务。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依托有资质的精神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清单,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工作。

   (4)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实现救助对象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对象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动态清零。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环节,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用好送返人员信息库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加强返乡安置工作。

    8.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1.发展慈善事业。开展“99公益日·一老一小”慈善项目。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慈善募集能力。

   2.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发挥优秀社会工作者、督导人才行业激励作用。持续申报星级乡镇社工站,助推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创建,积极探索社工专业服务特色亮点。完善社会工作管理平台,加强“牵手计划”“五社联动家园助力站项目”服务模式创新,结合社区互助式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探索“五社联动”本土服务经验。

   3.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县文明办、团县委等部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规范工作。指导、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打造“民政+志愿服务”品牌服务项目。

   4.推进福彩高质量发展。今年力争新建福潮店一家,强化“增机布点”拓宽销售渠道,探索销售辅助终端布点,搭建福彩网络“新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利用自己的官方媒体开发新的年轻购彩群体,突出快乐8游戏营销、宣传、培训和推广,强化3D营销力度,实现福彩销售稳中有进,全年销售目标为1290万元,增长6%以上,力争突破1350万元,稳定全县福彩网点22个。开展“福彩公益”活动,持续提升福彩品牌形象。

   (三)强化底线思维,奋力建设安全民政

    1.守好安全管理底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培训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以“一老一小”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精准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儿童生命,确保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和高重症死亡率。

    2.守好涉老非法集资底线。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民营养老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非法集资隐患,确保存量风险清零、增量风险为零。持续开展“黑机构”专项整治,针对不同情形予以取缔关停、引导合法登记等处理。会同市监、住建、卫健、地方金融、消防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

   3.守好资金监管安全底线。规范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强化财务管理,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省市做好养老服务资金项目专项整治。配合做好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规划监测和民政统计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强化监测点工作责任,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殡葬服务体系项目和福利院项目建设。优化统计制度方法,完善统计审核、业务核对衔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4.守好党风廉政建设底线。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重点改革、项目建设与监管、作风纠治及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廉政约谈、作风督查等活动,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性。

   5.守好舆情风险防控底线。完善舆情管控应急预案,加大舆情引导及正面宣传报道,提升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深化政务公开,发挥市县两级民政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健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创新开展政策解读,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

  (四)强化效能导向,奋力建设规范民政

   1.始终保持清廉状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提升“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社区)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开展“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民政”活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家属廉政座谈会等活动,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细”、抓而不“深”、抓而不“常”、抓而不“准”、抓而不“真”的问题。

   2.始终保持高效状态。对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闭环化管理,全面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3.始终保持团结状态。坚持凭实干实绩选拔贬黜干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好干部标准,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鲜明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团结的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干部家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推动民政人才高质量发展

   4.始终保持专业状态。对标对表“发展六仗”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定期通报进度和亮点工作。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实施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制,用活用好《民政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一书,积极推进分层分类专业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宪法进社区”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妥善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推进民政政务服务。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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