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16:26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发〔2022〕10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2022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新晃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以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底线工作严防死守”,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就决战”的奋斗姿态,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1、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全县完成99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新增75张护理型床位;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600元/月和46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得低于75元。
2、强力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积极做好殡葬项目用地和规划调整,解决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新晃殡仪馆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3、扎实推进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湘黔线新晃玉屏段、新晃天柱段、新晃三穗段、新晃镇远段、新晃万山段5条界线的联检工作,保障边界地区和谐平安。
4、持续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和儿童之家建设。今年,完成5个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任务,加快儿童之家建设步伐。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深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
2、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扎实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开展喜迎二十大主题宣传活动,评选表彰局系统党建工作“两优一先”。
4、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政治责任,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完善研究部署、狠抓落实、追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5、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开展支部品牌创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盯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政治标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拓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共建,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工作,落实监督常态化。注重标本兼治,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清廉民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立足民政本职,强化资金管理”系列清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清廉单元,树立清廉标杆。
8、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制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谈心谈话等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范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执行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将“单人保”政策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2、夯实社会救助工作根基。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每年度至少组织1次特困供养人员经济状况及自理能力的评估复核。落实照料护理费发放,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护理服务”新模式,购买规范、专业、有效的照料服务,有效解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落实难问题,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3、全域覆盖低保精准救助。实现低保精准救助全覆盖,统筹考虑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指数、最低工资指导标准等要素,细化之前出台的《核算评估办法》,完善核对机制,加强核对结果运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精准计算并救助低保家庭。
4、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在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上下功夫,加强与乡村振兴、人社、教育、住建、统计等部门的数据交互力度,拓展丰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总量。通过“线上数据预警”+“线下入户排查”的方式结合,让基层网格化管理及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5、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开展“掌上办、网上办”、“人脸识别”智能化对救助对象生存认定试点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加快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6、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工作,对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各类审计、巡察、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日常监督促进救助工作提质增效。接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信访矛盾,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台账化管理信访件的书面答复。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成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点和隔离观察点。实施兜底养老服务保障提升行动,按照“1+N”模式合理布局城乡特困供养机构网络,引导支持特困供养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清零取得消防审验。
2、强化服务能力提升。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推进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优质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
3、强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采取线上培训、送培入院、交流研修等多样化培训方式,做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提升儿童福利工作保障水平。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政策。强化县儿童福利院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指导机构加强疫情防控应急能力。组织开展集中养育儿童成长评估。开展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优秀学员参与交流研学。
2、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能力。持续开展政府购买专业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发挥专业组织优势,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需儿童与慈善资源双向链接机制,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护等形式多样、服务多元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大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督导力度。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3、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政策学习和宣传,依法依规办理儿童收养手续,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村(居)民自治若干程序规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和标准建设,推进“三个清单”落地见效,规范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工作,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激励奖惩办法,持续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和宣传推介。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2、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遴选推介优秀社区工作法、优秀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3、推进基层政权能力建设和治理创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若干措施,推进各乡镇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等治理能力建设。配合县委组织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全市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活动。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擦亮党建特色品牌,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效能。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轮训。
2、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把登记入口关,加强对社会组织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的审核把关。规范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
3、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联合实施非营利性监管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僵尸社会组织行动;开展新晃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开展涉企收费、违规评比达标表彰的执法检查。加大抽查审计力度,推动全县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
4、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以规范理事会建设为中心,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培育行业性、公益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提供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服务的社会组织。
5、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聚焦乡村振兴、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特殊群体,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聚焦群众关切,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积极推进 “双减”工作落地生效。依托湖南省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针对全县业务范围涉及培训的社会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配合教育、市场质量监管局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清查现有学科类培训学校,督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7、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晃民发〔2022〕6号)文件,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稳慎开展行政区划工作。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和总体谋划,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专项机制。健全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后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机制,探索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第三方评估论证。
2、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探索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地名”服务,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建设行动,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地名典志编纂任务。推进新晃红色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强地名文化宣传。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提高流浪救助工作质量。规范救助管理,加强对象甄别,坚持阵地前移,加强主动救助,建立街面巡逻救助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稳步推进公办机构托养,专业力量服务照料、区域性集中照料。组织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全面建立送返人员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着力做好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
2、加快推进惠民殡葬改革。配合省厅开展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一体火化工作, 逐步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摒弃陋习,发展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殡葬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广全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配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建设全县死亡人员信息数据库,开展“身后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组织开展清明主题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
3、创新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推进“全省通办”。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组织参加全省颁证技能大赛,推广一批特色颁证服务。创新婚姻家庭教育。
4、强化残疾人政策保障。抓好民生实事办理,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提标,达到每人每月75元。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积极开展革命老区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为契机,在我县被列入湘鄂渝黔革命老区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老区政策的支持。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和扶持项目争取力度,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对今年实施的17个老区项目进行严格验收把关。加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研究,着力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1、创新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创新基层慈善发展道路,支持打造基层慈善品牌项目,配合落实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和“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工作。创新“99公益日”新形式,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推动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
2、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落实社会工作“4311”工程(即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基层社工站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实务人才、督导人才、领军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一批社会工作服务优良县,建设一批五星级乡镇社工站和社区工作室),深入推进基层社工站2.0版建设,根据各类服务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五社联动”机制。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
3、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服务。
4、推进福彩稳中有进发展。全力推进福彩转型发展,实现稳中有进,2022年全县力争实现销售1150万元。扩渠道增网点,传统渠道达到22个以上,新建福潮店1个。挖潜力提素质,加强网点业主能力培训,重点帮扶指导年销量低于30万元的站点,全力推进增量提质。强宣传树品牌,广泛通过户外墙体、路牌和网络“发声”,加强网点自主宣传让其“亮起来、响起来”,强化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挂牌和宣传。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1、确保新晃“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组织新晃“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有效实施,压实工作责任,为中期评估做准备。建成全县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督促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子系统项目管理并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依托“湖南省民政重大项目管理平台”管理本级项目,形成本级项目管理平台。
2、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合理利用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使用合理、公众满意度高、绩效水平较好的民生项目持续推进,对绩效不明显的民生项目,及时查找原因,加强项目监管,制定改进措施。
3、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湖南法治民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五年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妥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全县民政系统行业学法考法和全市“宪法进社区”活动。
4、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民政”系统应用推广,坚持“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行“智慧养老”“智慧门牌”“智慧救助”,推进民政办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全县一体化智慧平台资源共享。持续开展国产化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5、加强民政基础工作。积极做好机要保密、档案、平安建设等工作,加强民政统计数据提质工作,加大理论研究力度,规范资金监管,完善督查检查、重点工作评估、领导对口联系等制度,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推动民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抓好养老、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殡葬等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零病例。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隔离场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社工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