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11 16:15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2020民政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计划

一、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

为巩固提升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以政办名义于36出台了《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分散供养和残疾人标准的通知》(晃政办函〔20202号)文件。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40/月调整为375/月达到4500/年(省市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4000/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18/月)。相应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一类从340/月提高至375/月,二类从240/月提高至260/月,三类从160/月提高至180/月。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从原来的442/月相应提高至48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60/月分别提高至65/月。此调整自20201月起执行。1-11月农村低保清退215户521人,提标276户642人,降标24户49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731户1757人(其中11月新增39户69人),至11月底全县农村低保5047户10877人,其中扶贫低保户共4265户8976人,(一类912户1650人、二类990户2422人、三类2363户4904人)占贫困人口的19.5%,占低保人口的82.5%;其中非扶贫低保户782户1901人(一类80户129人、二类196户441人、三类506户133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113554人次2648.2875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40.3701万元,人均救助水平263元。城市低保新增40户73人,停发98户183人,至11月底城市低保1476户2365人(一类33户48人,二类542户811人,三类901户1506人),1-11发放城市低保26524人次1028.5900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110.7151万元。1-11月临时救助1767人251.741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50368.973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困难补贴3591239.649万元。

(二)社会福利

一是加强老年福利。采取八条措施,对敬老院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体温检测;落实每日报告制度。目前,我县12个敬老院和1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精神病医院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养老机构人员感染事件。1-11月份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新增143人,死亡退出88人,至11月底农村特困分散供养1822人,城市特困分散供养33人,敬老院集中供养358人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24117人次1218.699万元,发放护理补贴122.2255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7.8921万元,发放丧葬补贴37.9112万元。1-11月累计发放全县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63624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39.74万元。并在湖南养老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录入全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91人,留守老人1951人。二是加强儿童关爱。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作用,逐村逐户了解情况是否有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通过排查各乡镇没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在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录入11个乡镇儿童督导员、151个社区、村儿童主任信息,录入留守儿童信息5242人。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落实为孤儿和困境儿童补发价格补贴,发放孤儿补贴158人,发放孤儿补贴59.64万元。三是开展慈善救助。今年发起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募捐倡议,利用新闻媒体、红网手机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携手聚力,共襄善举,县慈善会共收到306个单位和个人捐款115.13万元,其中1万元定向捐赠给微爱志愿者协会购买消毒机和消毒液,县委组织部转出党员捐款376549.08元,可用于疫情防控慈善捐款764091.32元,收到捐赠物资价值24.8万元,对所筹集的所有善款善物实行专款专物专用。认真做好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拨付台账,每一笔账明细清清楚楚。对接收的捐助资金和物资分发明细统一由县委宣传部在电视台、红网进行公示,接受审计部门、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9月份开展“爱心改变命运”慈善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30人共计6万元。

(三)基政社区

一是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我县出台了《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通知》,紧贴党中央、省、市实施意见,以基层党建为关键和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在健全体系、整合资源、提高能力上下足功夫,从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着力补齐短板完善工作机制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建立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面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订完善工作。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我县启动较早,抓紧落实,2018年5月就制定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2019年7月,实现了全县137个村,14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制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订率达100%。2020年4月,省司法厅联合民政厅印发了《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20〕5号)文件,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工作安排部署,联合司法部门积极推动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指导乡镇收集整理审核备案。于10月底实现了审核备案率100%。三是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情况。为提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性,我县加大财政投入,主动为城乡社区工作者提待遇。目前,城市社区书记(主任)的工资待遇是4000元,其他工作人员3000元,绩效是500元。是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示范建设。下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各乡镇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整理出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等平台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在统筹推进乡镇党政机构设置、事业站所分类改革、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及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应举措。

(四)专项事务

一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1至11月,共办理结婚登记953对,离婚登记600对,补发证件224对,提供婚姻登记相关查档100余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自2016年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以来,严格按照脱钩方案执行,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脱钩任务16家,其中2020年1家。三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2020年我县四十多家社会组织投入到全县有关贫困村开展了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文化扶贫和科技扶贫等,助力了我县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帮扶人数 1600余人,帮扶资金120余万。是稳步推进殡葬管理。今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站、县林业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已进行项目初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县发改局已立项审批,县规委会已原则上同意殡仪馆选址规划方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已批准实施殡葬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项目已申报省民政厅补助资金1500万元,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申报中央债券资金6000万元,项目用地已申报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调整。已进行项目环评,并已通过环评专家组预审,评选项目地勘、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招投标代理公司,以及与晃州镇政府和大桥溪村委会进行了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成立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始征地拆迁工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精准分类;对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单人保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扎实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加强对11个乡镇进行换届工作指导,争取在春节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3.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认真抓好1个和谐社区示范建设。继续实施村(居)党务村务公开规范化。清理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4.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孵化,依法登记社会组织,扩大数量、提升质量,服务社会,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工程,做好了第二批(新晃侗族自治县雅康养老康复护理中心)的申报工作。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在建立11个乡镇社工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

5.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继续建设村级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儿童之家”,计划新增建成设施配套齐全农村儿童之家20个。面向非贫困户的城乡低保家庭开展好慈善助学工作,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

6.认真做好敬老院建设。依据《新晃侗族自治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体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晃民联发〔2020〕2号)文件,筹备提质扩建区域性中心集中供养养老服务机构扶罗镇中心敬老院工程项目。计划新增床位1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6张,保障扶罗镇和贡溪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完成区域性中心集中供养养老服务机构鱼市镇中心敬老院一期扫尾工程和启动二期工程。新增床位16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8张。保障鱼市镇、林冲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筹备新建新晃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和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床位600张。

7.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在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入馆道路建设以及自来水接入工程设计施工,同时进行项目用地报省自然资源厅容缺审批。预计年底前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及入馆道路的路基工作,完成财政投资额1100万元。2021年继续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完成好殡仪馆主体工程建设。

8.继续实施大关爱政策。继续推进各项大关爱项目的实施,让各类关爱政策精准实施到位,更好发挥大关爱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联合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敬老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养老民生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全面推进民政系统二级机构救助站以及全县各乡镇敬老院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安全生产月巡设和督查,全面了解乡镇敬老院的消防设备、食品安全、极端天气安全措施等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敬老院举一反三的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0.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统筹抓好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驻村扶贫、重点民生实事等重要工作。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继续倡导新晃民政“三心一力”(用爱心对待困难群众、用耐心展示优良作用、用信心迎接困难挑战、用能力推进事业发展)岗位价值理念,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廉政建设,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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