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9-03-04 08:37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2019年新晃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民政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构建清晰的责任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之责、监督管理之责和以上率下之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党组成员要具体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2、统筹谋划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初,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每半年集中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全程动态抓好任务落实。年终,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计分、问责追究的依据。

二、突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

3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对党绝对服从和绝对忠诚的政治定力,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同时结合实际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4、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6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监督的“常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三、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加强廉洁教育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

四、坚持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8、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落实省委约法三章,把加强日常检查与紧盯重要节点结合起来,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一桌餐等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9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切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推向深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紧盯新动向新表现。大力推进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主题活动,抓住工作浮于表面、不负责不落实这个症结,集中整治落实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不力的问题,下大力气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只重留痕不重实绩等问题。

10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五、推进源头治理,维护群众利益

11、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完善各股室、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对现有尤其是涉及“三重一大”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部位的制度,进行全面分类和完善,建立与风险点相对应的规章制度。

12、继续开展民政资金、物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救灾救助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建立完善救灾救助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救灾救助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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