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16:31 信息来源:新晃县民政局
晃民函〔2023〕5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方向)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老区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2023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老区方向)共15万元。
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各乡镇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实行老区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所在村的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项目委托各项目乡镇、项目村组织实施,施工队伍选择应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方式,确定施工队伍。请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验收、规范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抓紧项目的进度,在2023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请各乡镇需将项目文件转发至相关村。
附件:《新晃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方向)分配及项目计划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8月7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
新晃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方向)分配及项目计划表
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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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 |
镇(乡、街道) |
村组(社区) |
项目实施内容 |
分配 资金 |
项目类型 |
备注 |
新晃县 |
步头降乡 |
天雷村 |
人饮工程 |
5 |
农村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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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寨镇 |
头家村 |
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 |
5 |
人居环境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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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伞镇 |
黄雷村 |
人饮工程 |
5 |
农村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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