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取缔非法营运电子游戏商家

发布时间:2021-12-06 10:54 信息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12月2日,新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月塘路往教育局方向出口处有两家便利商店擅自运营电子游戏机,并利用放学时段接纳未成年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现场勘察,确定位于丰源酒店一楼和月塘路近教育局出口处的两家便利商店擅自在门前经营电子游戏机,接纳未成年人,且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照。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场所用于经营活动的游戏机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依法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对场所负责人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其违规经营“电子游戏”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两家店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的影响,自行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游戏机等相关辅助设备,并保证以后不再违规经营“电子游戏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强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电子游戏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子游戏市场经营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