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6:07 信息来源:新晃县文旅广体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31231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6条、内设机构1条、工作动态87文件通知25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已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标准,按要求履行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年来,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更新机构信息。2023人事变动,依法及时公开机构部门、人员等调整信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多渠道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相关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狠抓内部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开展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及时整改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2.公开内容不够实用。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工作的情况,政务服务功能还需提升;

3.安全防护不够完善。要加大对网络安全设备维护和更新,升级软件平台,提高网络的防护能力。

(二)整改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力度,从顶层设计到阶段推进,从《申报指南》到立项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

3.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按照《网络安全法》有关要求以及公安部牵头制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国家标准,深入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加大对网络安全设备维护和更新,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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