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1:3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我单位于2026年2月10日发布《新晃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此种选择代理机构方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程序。
下一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规定,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特此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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