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商科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30 11:43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全员参与、常态长效,全面整治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杨  毅 

副 组 长:陈进云 李明 廖敏 姚敦瑞

成    员:全体干部职工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调度、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兼任,吴芳华任专干,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整治任务

1.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乱吐。严禁随地吐痰、吐槟榔渣,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道路两侧、广场等公共区域随意丢弃各类垃圾。

2.规范标语广告,不乱贴乱画。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或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张贴、涂写、刻画影响市容的文字、图案、广告等。

3.归店入市经营,不乱摆摊点。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性活动。

4.保持环境整洁,不乱堆杂物。严禁占用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区域堆放砂石、杂物;严禁在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5.定点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广场、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6.遵守城市规划,不私搭乱建。严禁私自在建筑物顶部、周围、楼体外加高或扩建违法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线网、供排水管网;严禁设置图案不清晰、不美观、内容不健康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标牌等。

7.做到文明施工,不违规作业。严禁生活垃圾乱扔乱丢,严禁焚烧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严禁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车辆出现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行为。

8.爱护花草树木,不破坏绿化。严禁攀爬树木、折损树枝、采摘花朵;严禁在树木上涂、写、刻、划、钉、挂等。

9.推行节水改水,不乱排污水。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污水等废弃物,或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

10.圈养畜禽宠物,不敞养遛逛。严禁在城市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严禁携带狂犬、烈性犬等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四、工作职责

(一)、小区整治工作职责。

1.开展环境整治宣传,劝导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堆乱放、不规范养宠物等行为。

2.劝导各经营户违反“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制度行为。

3.劝导责任路段两侧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乱搭乱建、车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

4.加强巡查,对市政设施损毁情况和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每周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大扫除,每月由局主要领导进行一次调度。

(二)、路段工作职责。

1.开展路段环境整治宣传,劝导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堆乱放、不规范养宠物等行为。

2.劝导各经营户违反“门前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制度行为。

3.劝导责任路段两侧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乱搭乱建、车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

4.加强巡查,对市政设施损毁情况和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局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要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

2.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主动与社区、城管、交警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纪律,注重实效。专干吴芳华做好考勤和问题台账,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对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

      

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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