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6年第一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05 09:55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6年第一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新晃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诗伟19372160448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遵守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新晃分公司
新晃易洋燃气有限公司
新晃云帆燃气有限公司
新晃华麟化工有限公司
新晃兴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晃安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供用电合同。
2.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检查。
3.客户侧受电设施检查。
4.专职电工及运行日志检查。
5.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6.安全工器具及消防设施检查。
7.预防性试验检查。
8.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1-3月 现场检查 1年1次 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般
检查

填写说明:
1.
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
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
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
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
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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