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7:01 信息来源: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扎实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畅通网上互动渠道2023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类信息5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5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本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采编、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准确。2023年本部门共发布各类信息20条,规范性文件0条。
    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认真审核,及时解决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错链、死链、数据丢失、二维码失效、页面显示错乱等各类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县直政府组成部门,已入驻门户网站,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信息。
    新媒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要求,全面排查并清理整合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部门未建立政务新媒体账号。
    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之间的衔接。通过无缝衔接,提升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便利度,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本年度主要领导听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通过开展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队伍建设。安排专人参加基层政务公开的日常指导与培训,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监督考核。自觉接受县政府的监督考核,对照问题清单及时完成落实整改。
    工作透明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无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尽管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二是稿件信息数量及质量还需要提高,干部职工报送稿件积极性不够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实公开内容,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执行机制,以制度为载体,畅通监督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二进一步完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与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发展相关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晃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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