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1:45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围绕发改中心工作,强调法治建设对发改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并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年初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建立领导学法制度,法治学习计划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强化法治能力提升。一是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今年,我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法考法平台认真学习;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同志参加了司法局组织的2025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会同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把好规划关、土地关、环保关、节能关、风险评估关,对新上项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环保、土地、节能等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完成项目审批事项113项。二是严格粮食购销监管,持续强化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储备库存。扎实完成1000吨地方储备粮轮换任务,有效保障储备充足与质量安全。三是依法开展人防执法。依法开展人防执法审批受理人防行政执法案件15件,备查卷2个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1.78万元。四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开展了农业水价定价、农村饮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工业污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多方参考、征求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定价工作,依法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6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5年,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司法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起草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切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在项目资金争取、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自身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我局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增量和存量的自查、排查,同时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规范我局在涉及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还不够深,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
三是未配备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治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局党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和发改系统法规的学习,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展示屏进行《民营经济促进法》、《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国防动员法》、《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粮食安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粮食日、国家宪法日等深入广场、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粮食、人防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等工作程序,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法律顾问审查,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加强执法培训。克服编制少、事项多、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配强法规审查、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等重点工作,力争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审批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压缩办事时限和申报材料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