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 14:23 信息来源:新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禾滩镇、中寨镇等六处集镇地点新增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1、禾滩镇集镇路段(G242的2826公里+605米处);
2、扶罗镇新寨村集镇路段(X068的7公里+580米处);
3、中寨镇集镇路段(S335的125公里+730米处)
4、步头降乡集镇路段(X002的9公里+950米处)
5、米贝乡集镇路段(S335的108公里+80米处)
6、波州镇洞坪村集镇路段(X003的9公里+100米处)
特此公示!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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