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县城区大货车禁行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0 14:16 信息来源:新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切实加强城区道路货运车辆的通行管理,减缓交通拥堵,提升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城区中山路老晃城进城路段等四处地点新增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依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晃政通(2021)1号】文件规定,重点查处中型以上货运车辆未按规定闯禁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1、中山路老晃城进城路段(兴隆中学门口路段);
2、通达路兴隆小学进城路段(兴隆小学路口路段);
3、人民路晃山新城进城路段(佬蔡食府门口路段);
4、云盘路龙溪口大桥北路口进城路段。
特此公示!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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