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黄颡鱼、鲈鱼)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4 16:49 信息来源: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新晃县杨记水产品经营部的黄颡鱼、鲈鱼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项目最大残留量超标。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2021年7月2日,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测报告送达新晃县杨记水产品经营部,并且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黄颡鱼、鲈鱼”是当事人2021年6月1日从广州市黄沙水产交易市场刘志荣处购进的,黄颡鱼购进了20公斤,进价28元/公斤,销价36元/公斤;鲈鱼购进了17.5公斤,进价42元/公斤,销价50元/公斤。由于食用完毕,无法召回。

2021年9月10日,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经营户给予罚没款合计12168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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