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晃国土拍告字〔2018〕13号)
发布时间:2018-09-30 16:06 信息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晃国土拍告字〔2018〕13号)
晃国土拍告字〔2018〕13号 2018/9/30
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晃2018—20号 |
宗地总面积: |
12993.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晃州镇长乐坪村320国道旁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等于3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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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拍卖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4418BA0194 |
起始价: |
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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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规划控制指标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01日至2018年10月22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08日至2018年10月22日到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0月23日10时28分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且设有拍卖保留价,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不予成交。
②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及房屋权证转移登记手续,相关交易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买受人承担交易契税等应由买方交付的相关税费)。有关价款结算、标的移交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③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协议》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④竞买保证金账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户行:建行怀化新晃支行,账号:4300 1509 0720 5000 0958(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的转账单上注明:县土地交易中心,申请人△△△交纳晃2018-20号土地竞买保证金。并经收款人到账确认)。履约保证金35万元,履约保证金账户名: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怀化银建支行,账号:4300 1501 2720 5969 9999。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怀化市河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电子商务孵化园B区6栋301室
联 系 人:杨主任,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4505328;18244806999、0745-227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