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晃国土告字〔2016〕59(1)号
发布时间:2018-07-04 10:43 信息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晃国土告字〔2016〕59(1)号
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晃2016-59 | 宗地总面积: | 178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晃县鱼市镇前锋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6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 |
保证金: | 9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4418BA0074 | ||
起始价: | 3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17时00分 | ||
备注: | 该宗地为工业用地,兼容普通仓储用地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22日到新晃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30日到新晃县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3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7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新晃县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晃2016-59号地块:2018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0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在挂牌期限结束时,该地块以达到底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未中标者预交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应当认真考察挂牌地块的条件,自行勘察确认地块形状、尺寸、地质条件等,不得以土地瑕疵为由悔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该宗地规划具体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且开发建设时须按规划要求建设。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晃山路73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8274559706(办公室)
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