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2017年12月15日

发布时间:2017-12-15 14:31 信息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方案
  ▲新闻通讯稿《新晃:湖南省贫困地区普通话研修班首家开训》
  ▲普通话培训工作剪影
 

 

  

  晃语〔2017〕6号
  关于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的
  通   知
  晃州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怀化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16〕54号)要求,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各项标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决定,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辅导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3.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播音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律师、星级宾馆服务员等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组织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参训率为100%。测试达标率按年龄段分别要求,其中男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测试率和达标率均为100%;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不作达标测试的硬性要求,但鼓励提高普通话水平。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在2017年11月底以前完成。
  二、组织管理
  采取分批集中轮训与上门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语委给予业务指导并负责测试。测试合格者由湖南省语委核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三、培训与测试费用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湘价函〔2012〕124号文件)规定:测试所需费用共95元/人.次,其中报名费5元/人.次,计算机测试流程和操作培训30元/人.次,测试费60元/人.次。以上费用由各单位列入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统一支付,由县语委办代收上交省语委办。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同时要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把推广普通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将普通话列入公务活动岗位规范,并作为新录用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
  3.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县语委办,由县语委办统一下达培训测试计划(纸质表加盖公章,电子表发到县语委办邮箱xhywb6271896@163.com)。
  4.请各单位根据干部职工人数自行订购《普通话测试与训练》教材(湖南大学出版,陈晖主编,定价:35元),并于10月9日以前发放至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手中。(如需县语委办联系订购教材的,请于9月28日前上报订购数量)。
  5.有关培训与测试的具体事宜请和县语委办联系(地点:县教育局413室电话:6271896)。
  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新晃:湖南省贫困地区普通话研修班首家开训
  怀化市人民政府网讯 (舒象彬 陈通鹤)7月6日至14日,湖南省第一期贫困地区中小学语言文字乡村骨干教师普通话研修班在新晃城镇一完小首家开训,全县中小学语言文字骨干教师140余人参加研修。
  7月6日上午,举行“首发性”开班典礼。据了解,本次研修班学员在开学时进行普通话水平摸底测试,学习结束时进行普通话测试,测试通过者才能领取由湖南省语委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颁发的研修结业证书。
  全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分批集中参加普通话培训。
 
  报:市语委办,县语委主任、副主任
  送:县语委成员单位,城评迎检单位
  编辑:杨配泉  蒲曾坤  舒 娜  向丽萍  姚湘平  姚 昕  许 永  苏 婕  唐高亮
  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xhywb62718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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