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16:26 信息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晃语〔2017〕2号
关于明确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
通 知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迎检单位:
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16〕54号)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晃政办函〔2017〕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智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姚海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洁 县委办副主任
高 娟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杨 琼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配泉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 敏 县编办副主任
杨新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关 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黎利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序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桂梅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晓鸣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贻均 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 洪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杨云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群 县林业局副局长
舒秀权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成阳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从星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长修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波涛 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胡建华 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蒲昭凤 县检察院政工室主任
龙声标 县档案局副局长
陈通钰 晃州镇党委副书记
吴泽勋 县一中副校长
任知音 县职业中专副校长
杨 乐 县幼儿园园务办副主任
唐武生 县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
杨长斌 晃州镇龙溪口中学副校长
张 静 晃州镇一完小科研室主任、副教导主任
姚华秀 晃州镇二完小副校长
杨艳娣 晃州镇三完小副校长
吴敬伟 晃州镇兴隆中学副校长
杨润辉 晃州镇兴隆完全小学副校长
吴可文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欧海燕 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杨清琼 县中医院院长顾问
李常龙 县国税局副局长
龙家源 县地税局副局长
丁首稳 县电力公司书记
吴 纯 银龙水务公司总经理助理
朱 节 人寿保险公司副经理
孟凡胜 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副总经理
肖宪东 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总经理
唐永生 中国工商银行新晃支行副行长
姚建华 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杨文龙 晃州国际大酒店人事部经理
杨碧珍 锦云超市经理
杨君平 佳惠超市经理
二、办公室
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413室),由杨配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蒲曾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舒娜、向丽萍、姚昕、姚湘平、许永、舒象彬6名同志为专干。
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