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4:04 信息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晃政办函〔2017〕46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新晃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