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6:27 信息来源:县政府门户网站
晃语〔2017〕1号
关于明确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
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因工作常态化开展需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进行如下明确:
一、领导小组
主 任:姚海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高 娟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杨 琼 县宣传部副部长
杨配泉 县教育局局长
蒲曾坤 县教育局副局长
二、成员单位
县委办 县政府办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国土局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交通局 县卫计局 县农业局 县档案局 县民政局
县电视台 县林业局 县检察院 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
县发改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晃州镇人民政府 县民族宗教文体旅游广电局 县工商银行县农村商业银行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人寿保险公司县移动公司 县电信公司 县电力公司 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佳惠超市 锦云超市 晃州国际大酒店
三、办公室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与局人事股合署办公),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龙殿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股副股长邓剑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新晃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