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7 10:08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因工作需要,经新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交通协管员3名,其中协助事故处理岗位2名,办公室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新晃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以上文化;
(六)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至1993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七)协助事故处理岗位为男性,办公室岗位性别不限。
(八)熟悉电脑操作。
(九)男性168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十)同等条件下协助事故处理岗位退伍军人和会车辆驾驶的优先,办公室岗位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者及会车辆驾驶的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新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新办公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有意竞聘以上职位者请直接到交警大队办公室报名。
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证明、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两寸免冠相片1张。
四、招聘办法
由大队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对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电脑操作、车辆驾驶、体能、文字写作等方面测试,成绩优先者再进行面试、身体健康检查、政治审查等程序,最后由大队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所需要录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当面商议。
六、试用期及其他规定
试用期为3个月,另外,被招聘人员应服从大队安排和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否则大队可随时将被招聘人员辞退。
六、招聘咨询服务电话
0745——6222140
新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