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3-08-15 17:31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域范围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全境,国土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7镇16乡(其中2个苗族乡),296个村(居)民委员会,30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7万,其中农村人口23.26万,聚居着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其中侗族人口占80.13%。

第二节  自然条件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西陲、舞水中游,居湖南“人头型”版图的“鼻尖上”,地处东经108°47′13 ″—109°26′45 ″,北纬27°4′16″—27°29′58″之间,云贵高原苗岭余脉向武陵山系过渡地带,东与芷江县接壤,南、西、北三面楔入贵州,与天柱、三穗、镇远、玉屏、万山等县(区)毗邻。县域山峦起伏,沟谷纵横,整体地势为南、西、北三面高,东面低,南北纵呈“W”型。地貌类型以山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84.14%。气候类型属于大陆性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境内水电资源充足,有舞水、平溪、西溪、碧涌溪等主要溪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蕴藏量较大。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探知重晶石、钾长石、煤、铁、钒等十多种矿产资源,矿产地24处,其中重晶石远景储量达4.5亿吨,为全国特大型优质矿床。全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6.76%,活立木总蓄积量360万立方米。中药材和生物物种多样,南方红豆杉、银杏等珍贵树种呈群落分布,右旋龙脑樟为国宝级珍稀资源,有“中药材宝库”之美誉。旅游资源丰富,新晃夜郎文化和侗族文化引人入胜,民族风情绚丽多姿,自然景观独特,组合优良,夜郎大峡谷、八江口温泉极具开发潜力。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5.1亿元,比2005年增长2.4倍,年均增长12.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458元,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0.83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04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80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4.41:48.47:37.12,城镇化率25.34%。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沪昆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县乡村公路得到改造,沪昆客运专线正在建设,初步构筑起新晃县对外立体交通大通道,具备了一定发展基础和条件。

社会事业。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面实现“普九”,累计完成7所中小学危房改造,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7所;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160人,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新农合参合率82%;新农保参保率4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24‰以内。

民族文化。新晃民族融合和文化开放程度高,内外交流不存在语言文化障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侗族特色的地域性文化,民俗风情浓郁,民间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节  贫困状况与特殊困难

贫困面广程度深。新晃是少数民族自治县、省定革命老区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境处于武陵山脉和云贵高原苗岭余脉交汇处,自然条件恶劣,境内沟壑纵横,山地和丘陵占全县总面积95%以上。20余万乡村人口中,80%以上居住在喀斯特地貌的深山区、石山区和高寒山区。全县耕地总面积25.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水田是天水田和低产田,平均亩产不到300公斤。2010年,全县还有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贫困人口6.2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达26.6%(如按新扶贫标准人均2300元以下计算,全县有贫困人口11.45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达49.2%)。相当一部分群众还存在就医难、上学难、饮用水不安全、社会保障水平低等困难。

经济发展落后。GDP、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收入比为4: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2.95:1。工业发展后劲不足,特色产业规模小,缺乏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大企业、大基地,产业链条不完整,没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或产业集群,对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拉动力不足。第三产业中,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商业饮食等所占比重高,对县域经济的带动能力弱。

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方面,全县主干道路网络尚未形成,等级公路仅占45%,而且大部分处于崇山峻岭之中,坡陡弯急,路面狭窄,通畅能力仍然较低,尚有24个行政村未通畅。饮水方面,由于地质性缺水,全县38.95%的农村人口面临饮水安全问题,饮水不安全人口9.05万人。水利方面,全县上型水库和1166口山塘中,有33座水库和一批病险严重的骨干山塘亟待维修加固。电力方面,全县还有100个村196个台区的1.5万农户尚未实施电网改造,群众电费负担居高不下。县内仓储、包装、运输等基础条件差,金融、信息等现代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物流成本高。

基本公共服务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保障标准和覆盖率较低。2010年,全县平均每万人中小学生拥有教师数690人,每万人拥有的医院病床数36.5张,每万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10人,人均教育、卫生支出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

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我县属喀斯特地貌,地质结构复杂,旱涝灾害频发,是泥石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多发区,水土流失、石漠化现象严重,土地贫瘠,人均耕地0.88亩,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周边地区。生态状况脆弱化趋势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强,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矛盾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受生态环境制约大。

第五节  发展机遇

我县发展尽管存在不少困难,但也存在一些难得的机遇:一是党的 “十八大”提出了坚持共同富裕,大幅度减少扶贫对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二是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加速推进,人均收入稳步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和平稳趋势没有根本改变,有望继续保持一贯的增长态势。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有能力、有条件加大对特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三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就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明确了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总体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创造性。四是国家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力促“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大力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尤其是随着泛珠三角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中西部地区的日益融合,为我县承接产业、资本和技术转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了更为宝贵的机遇。五是在多年的发展实践中,全县各族群众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共同意愿,开展了相关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第六节  重大意义

加快新晃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是新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县的迫切需要,是探索县域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新机制、新体制、新模式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致富,有利于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有利于舞水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有利于推动各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对促进建设小康侗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按照“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后发赶超为主基调,突出绿色发展、扶贫攻坚、民生保障三大重点,着力加强交通水利设施和生态建设,全面提升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条件;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构建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体系;着力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彻底改变城乡面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幅度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后发赶超之路,率先实现山区经济转型和科学发展,率先在武陵山片区实现整体脱贫致富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把后发赶超与加快转型有机结合起来,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加快改革创新。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把改革开放作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强大动力,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全方位拓展对外交流与区域合作,搭建外引内联创新平台,促进区域优势互补与协作发展,积极推进区域一体化。

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把绿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节能减排,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发展生态特色经济,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民生。始终坚持将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摆在全局工作首位,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改革成果进一步惠及城乡居民,保护、调动和发挥各族群众盼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

坚持自力更生,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扬“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依靠自身努力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解决山区发展的特殊困难。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发挥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交通设施便利的优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绿色生态宜居县城。

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立足侗民俗文化和夜郎文化,探索特色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加强夜郎文化和侗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促进与周边旅游景点网络对接,努力把新晃建设成为新兴的原生态民俗文化旅游区、休闲度假胜地和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区域协作扶贫攻坚示范区。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新思路,建设好、发展好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为武陵山区区域扶贫攻坚跨省协作探索和积累经验。

武陵山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继续实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加强石漠化治理,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湘黔边界特色经济增长极。以新晃工业集中区建设为重点,增强战略性产业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带动力和对周边经济发展的辐射力,把新晃建设成为湘黔边区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金属材料加工基地、肉牛生产加工基地、生物医药原材料基地。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经济增速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13%以上。矿产加工、肉牛加工、生物制药等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整体经济实力大幅上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自我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与省内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化率达38.4%,中心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扶贫攻坚取得新突破。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产业化扶贫格局初步形成,扶贫开发合力攻坚机制基本形成,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扶贫对象逐步脱贫致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差距扩大趋势有效扭转,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民生改善迈上新台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住房、医疗、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障体系建成,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与均等化。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71%以上,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显著降低,主要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建成比较完善的预警、监测系统,救援处置能力极大提高。

到“十二五”期末,县内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与体制基本建立,以矿产品精深加工、农林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为支撑的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增长,贫困人口数量减少50%以上。

专栏1  “十二五”期末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单 位

目 标 值

备注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

2、城镇化率

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4、人均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比

5、人口自然增长率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

8、万元GDP能源消耗

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0、森林覆盖率

%

%

%

%

%

%

吨标煤

立方米

%

13

38.4

75

59

9

11

13

1.42

100

71

到2020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结构优化、密切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增长。区域协作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区域发展步入一体化协调发展轨道。民族团结稳定、社会和谐繁荣,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专栏2  “十三五”期末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单 位

目 标 值

备注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

2、城镇化率

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4、人均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比

5、人口自然增长率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

8、万元GDP能源消耗

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0、森林覆盖率

%

%

%

%

%

%

吨标煤

立方米

%

11

45

85

61

9

10

13

1.2

80

75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功能分区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新晃整体为限制开发区,其基本功能为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依据整体保护、点轴发展的原则,将新晃划分为三类区域。

一、重点发展区

主要指县城和开发强度相对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较发达的城市建设区,以及适宜较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新晃工业集中区。重点是按照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相结合的空间开发模式,加强产业和要素集聚能力,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布局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在确保人均耕地和生态空间基础上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协调发展。

(一)城市建设区

新晃县城。规划控制区面积50平方公里,规划近期2015年用地规模6.34平方公里,人口7万人,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8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

中心建制镇。2020年,扶罗镇人口规模1万人,用地规模0.92平方公里。凉伞镇人口规模0.8万人,用地规模0.75平方公里。鱼市镇人口规模1万人,用地规模6.17平方公里。中寨镇人口规模0.5万人,用地规模0.45平方公里。波洲镇人口规模0.5万人,用地规模0.45平方公里。林冲乡人口规模0.5万人,用地规模0.45平方公里。

一般建制镇。2020年,禾滩乡人口规模0.4万人,用地规模0.36平方公里。贡溪乡人口规模0.3万人,用地规模0.25平方公里。米贝乡人口规模0.3万人,用地规模0.27平方公里。步头降乡人口规模0.3万人,用地规模0.27平方公里。

(二)省级工业集中区

前锋矿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将沿舞水河流域的鱼市镇前锋、光辉、鱼市、岩山、汞矿和方家屯乡大树湾等地开发为矿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工业,面积10平方公里。

柏树林食品加工园。将兴隆镇柏树林村、波洲镇暮山坪村、江口村等规划作为食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域,面积5平方公里。

二、农业生态区

主要指以农业种植、经济林种植、畜牧养殖和村寨居住区为主,需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农业地区。重点是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培育集中连片农业主导区,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的原则,对全县农业生产区进行科学功能区划,优化农产品布局,促进效益最大化。以天堂、贡溪、中寨、扶罗、新寨等乡镇为重点,主要发展优质烤烟。以西溪、碧涌溪、平溪、龙溪等流域乡镇为重点,主要发展种草养牛。以平溪河流域的禾滩、李树、扶罗、新寨、洞坪等乡镇为重点,主要抓好绿色食品中高档优质稻生产。以凉伞、凳寨、中寨、黄雷、新寨等乡镇为重点,主要发展加工型马铃薯。以贡溪、扶罗等乡镇为核心,主要发展贡溪长线椒。以波洲、兴隆、禾滩、李树、黄雷等乡镇为重点,主要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培育集中连片农业主产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

三、生态保护区

主要包括森林、水源及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文化生态旅游、种植业和必要的科学试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与主体功能不符的开发活动,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负面影响。结合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科学进行生态移民安置。

平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从平溪河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24.4公里处,河段全长24.5公里,陆域沿岸纵深0.5公里范围,总面积24.5平方公里。该段为一级保护区,执行二类水质标准。

舞水河备用应急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舞水河狮子岩电站大坝至大坝上游2000米水域,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一致,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取500米的面积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执行III类水质标准。

黄家垅省级森林公园。地处兴隆镇的民主、柏树林村与大湾罗乡的兴隆坳、甘家桥村的交界处,总面积4平方公里。

八江口温泉生态养生度假区。地处凉伞镇冲首村、黄雷乡大田村,总面积10.8平方公里。

天井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地处贡溪乡四路村,总面积2平方公里。

天石自然保护区。地处天雷山林场的地门前工区、荆竹坪工区、米贝乡的石羊洞、歇场坡、付家冲、米贝村、步头降乡的天雷、槐口村,总面积24平方公里。

夜郎谷风景区。起于贵州省万山区高楼坪镇,止于我县方家屯乡,保护区河流长15公里,以及相应河段两岸从河堤外坡脚向陆域纵深500米的陆域范围,总面积15平方公里。

第二节  空间结构

主体空间结构。以县城为依托,以320国道和晃天公路交通干线为骨架,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好的地区为开发重点,沿路兴城、以点带线、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加快形成以“一区两带”经济带为骨架,以县城(包括兴隆、方家屯、大湾罗部分)为支撑,以鱼市、波洲、扶罗、凉伞、中寨等中心集镇为基本单元的空间发展格局。加强与大龙、玉屏、万山等周边重要城镇的经济联系,促进人口向中心城镇适度集聚,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增长极。

专栏3  “一区两带”空间结构

“县城建设区”。包括新晃镇全部,兴隆、方家屯、大湾罗一部分。规划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

“320国道经济发展带”。包括县城、鱼市、波洲、林冲等乡镇,是县重点开发区域。

“晃三(穗)公路经济发展带”。包括禾滩、李树、扶罗、新寨、凉伞、中寨等乡镇,是县农业开发区域。

第三节  城镇布局

中心城镇。以县城为中心,加快县城发展,优化城市形态,完善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专栏4  中心城镇

新晃镇。建成生态宜居、宜游、宜商城市和夜郎文化展示中心,重点发展医药、食品、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

重点城镇。着力将鱼市、凉伞、中寨、波洲、扶罗、林冲打造成区域内重点城镇,加快城镇提质扩容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专栏5  重点城镇

鱼市镇。着力构建湘黔边界工业中心和新晃工业重镇,重点发展矿产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和新型材料等支柱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到1万人。

凉伞镇。着力构建湘黔边界贸易中心和新晃西南部区域中心,重点发展边贸、农牧产品加工、旅游服务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到8000人。

扶罗镇。构建新晃重要的矿产开发基地,重点发展矿产品开发、生态观光农业、畜牧业、旅游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到1万人。

中寨镇。构建新晃东南部生态与侗民俗风情旅游服务中心,重点发展旅游服务、矿产开发、边界贸易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到5000人。

波洲镇。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态休闲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5000人。

林冲乡。构建新晃农业贸易中心,重点发展边界贸易、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5000人。

第四节 扶贫攻坚重点区域

坚持对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差别化重点扶持原则,以国家、省级贫困村为中心,连片划定4个跨乡、跨村深度贫困区域,着重实施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的扶贫攻坚工程,大力改善片区内基础设施条件,培育集中连片特色农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专栏6  扶贫攻坚重点区域

序号

片区名称

区        域

片区构成

面积(平方公里)

贫困

人口(人)

贫困原因

产业扶贫

方    向

1

中碧片区

中寨镇恩溪村、中团村、公道村、地堡村、新赛村、赛容村,碧朗乡稳溪村、约溪村、古堆村、兴隆村、赶溪村、阿觅村

2个乡镇,12个村

62

5900

位置偏远,交通闭塞,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主导产业发展困难

养殖肉牛,发展烤烟、马铃薯、油茶、高山葡萄、坚果,种植各种中药材。

2

凳茶片区

凳寨乡寿里村、绞海村、东村村,茶坪阳肖村、冲亨村、茶坪村、韭菜村、美岩冲村、马宗村、美岩村

2个乡镇,10个村

53

5100

离县城平均80公里,平均海拔700至800米,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缺乏,干旱和冰冻灾害多,缺乏主导产业支撑

养殖肉牛,发展烤烟、高山蔬菜、油茶、高山葡萄、坚果、葛根,种植各种中药材。

3

大方片区

波洲镇炉冲村,兴隆镇太阳山村,大湾罗乡中段村、木铎溪村、米公寨村、向家地村、高寨村、酸广冲村、川岩村,方家屯乡何家田村

3个乡镇,10个村

51

5200

喀斯特地貌,土地瘠薄,生态脆弱,耕地不足,干旱、山洪等自然灾害频繁,饮水长期困难

利用龙脑樟原料林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发展肉牛、生猪养殖和蔬菜种植。

4

林天片区

天堂乡竹坪村、高洞村、小簸村、大旺村、地习村、道丁村,林冲乡地甫村、栗山村、大堡村、刘家村、卧曼村

2个乡镇,11个村

57

5400

离县城平均60公里,平均海拔700至800米,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缺乏,干旱和冰冻灾害多,缺乏主导产业支撑

养殖肉牛,发展烤烟、高山蔬菜、油茶、高山葡萄、坚果,种植各种中药材。

5

合计

9个乡镇,43个村

223

21600

第四章  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以加快改善全县交通条件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协调推进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功能配套、互联互通、安全高效、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交通

   交通主通道。按照“两环四横五纵”交通大通道建设要求,加快“两环四横五纵”新晃县内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路、铁路、城市交通等大空间、多层次的现代化运力体系与交通网络体系,以“完善网络、提升等级、延伸村组、建设码头站场、水陆并重”的战略加快新晃交通网络建设。投资50亿元,实施松从高速新晃段、320国道绕城线、沪昆高铁客运站连接线、沪昆高铁客运站连接线等重大公路建设项目,形成便捷的交通网络。

专栏7 “两环四横五纵”交通大通道新晃段建设

松从高速新晃段: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内环线,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玉屏县干线。

松从高速与县城连接线: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内环线,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干线。

320国道绕城改造: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内环线,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玉屏县干线。

沪昆高铁客运站连接线:连接贵州铜仁市、新晃县、芷江县。

沪昆高速廖塘互通连接线: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内环线,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芷江、玉屏县干线。

张家界-新晃稳溪(S252):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五纵,连接怀化市、吉首两中心点、贵州天柱县、湖南张家界市干线。

新晃寸口-凉伞-天柱(S263):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外环线,连接铜仁中心点、玉屏、天柱县干线。

醴陵美田桥(湘赣界)-新晃林冲(S332):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四横,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邵阳市、长沙市干线。

洪江龙田-新晃界牌(S341):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内环线,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玉屏县干线。

甘其毛都-钦州(龙山-新晃)段(G905):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五纵,连接怀化、恩施、黔江、吉首四中心点干线。

新晃-天柱(S232):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五纵,连接怀化、铜仁、吉首中心点、天柱县干线。

新晃县-贵州省万山: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四横,连接怀化、长沙市、邵阳市、贵阳市、万山区干线。

八江口温泉-贵州省镇远: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五纵,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镇远县干线。

新晃县与周边县市交界出省、交接公路:处于“两环四横五纵”中连接怀化、铜仁两中心点辐射干线。

县内交通网络。投资10亿元,推进县内交通主要通道联络线、县际断头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结构网络建设,扩大路网覆盖面,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完善路网结构,实现所有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专栏8  重点交通建设

铁路。加快建设长沙-昆明客运专线。规划建设铜仁-大龙-新晃城际铁路。开通长沙-新晃动车组与假日旅游专列。

公路。加快建设松从高速新晃段。升级改造G320为高等级公路。启动新规划国道新晃“中寨-扶罗-凉伞-黄雷”段建设。加快省道公路干线和农村公路改造步伐,完善站场配套设施,实施G320与玉铜公路连接线建设、沪昆高速铁路客运站与县城连接线建设、松从高速公路与县城连接线建设、沪昆高速新晃县城连接线、县内公路完善工程和县际接边公路建设项目,形成横通纵接的快速交通网络。升级改造G905为高等级公路。

水运。加快航道整治、疏浚和渡口码头改造,实施舞水航道建设工程,提高航道通航能力。

第二节 水利

实施跨区域的舞水流域综合整治与水体环境保护工程,进一步强化水源地保护与水污染治理,推进农村中小型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大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与防洪避灾功能。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抓好朝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县境内舞水河沿岸鱼市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兴隆镇、波洲镇及杨家桥灌区项目,加强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农村普遍实施水渠硬化工程,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实施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改善供水水质,提高供水能力。实施贡溪、凉伞、林冲、鱼市、中寨等重点集镇供水改扩建工程,在大湾罗、方家屯、贡溪等严重缺水乡镇普遍实施水窖工程,修建过滤、沉淀池及消毒系统。建立水环境安全监测网络,尤其是舞水干流及其平溪河流域水质监测网络,确保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围绕防洪抗旱工程体系规划,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新建、续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加快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完成39座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完成全县山塘的防渗处理,增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加快县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形成城市防洪闭合圈,确保城市防洪安全。加快平溪、西溪和碧涌溪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龙溪山洪沟治理,实施河流清障工程,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提高流域内重点城镇的防洪标准,农村普遍实施蓄水消防工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水环境安全监测。建立防汛抗洪预警预报系统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监测系统,完善水资源公共管理机制与群测群防体系,科学调控,严格监察监管,确保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专栏9  重点水利工程

重点水库。新建青草坪水库,维修朝阳水库,大田水库扩容,39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

重点灌区改造。实施朝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新中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田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建设。

城镇防洪。实施舞水河治理县城防洪堤建设工程,建设新晃县城及鱼市、扶罗、凉伞、中寨、波洲等重点城镇防洪堤工程。

第三节  能源

完善能源供应体系。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科学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新能源,加快新兴能源的源点基地工程建设。全面推广大型服务设施装备地热与太阳能的综合利用,提高农村沼气技术的应用普及率,大力开发风能资源。重点推进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区域用气管网建设,开发天雷山风力发电资源。争取管道天然气对县城和工业集中区全覆盖。

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改造升级,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逐步扩大技术应用覆盖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电网建设,全面提高电网通达水平、输送能力、电量储备与供电质量,保障景区和城乡安全高效用电。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县区“户户通电”,提高农村居民用电保障水平。

开展能源节约。优化能源消耗主体的用能结构与消费行为,大力倡导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低碳生产与低碳生活。大力推进低碳设施、低碳住宅与低碳社区的建设改造,积极创建以资源节约与环境优美为主要标志的低碳文明示范区。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进绿色能源县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提高沼气普及率和利用率,加强沼气技术服务。加快开发农村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节能意识。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和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推广生物质气化炉等节能灶具,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专栏10  能源重点工程

   石煤开发。研究规划开发新晃石煤资源的勘探、开采及发电利用。

   电力建设。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110KV公用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升压为110KV变电站1座,合计新增主变5台,新增容量131.5MVA,新建110KV架空线路120KM(不含新能源电厂接入系统线路)。

   新能源。建设新晃天雷山风电基地、新晃凯迪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沼气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开展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及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

第四节  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现代通信网络建设。完善以光纤传输为骨干,数字微波和卫星传输相结合的干线传输网,加快建设用户接入网,积极争取进入“三网融合”试点,形成高速宽带、多媒体、智能化的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多功能、快节奏的信息网络服务。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实现100%行政村通电话,农户电话普及率50%以上。建设宽带城乡信息化工程,形成覆盖城区及乡村的宽带信息化网络。建设覆盖全县的3G移动网络,加大移动通信的话务网、数据网、传输网建设和技术改造,提供无线高速上网、视频对话等多种业务服务项目,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以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旅游信息化、农业信息化、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及网络信息安全为重点,不断延展对经济社会公共管理与各界专业资讯的服务领域,大力开展并支持远程教学、远程医疗、移动办公、电子商务、场景监控与公共信息传播等新兴通讯服务,全面提供综合数据库目录、索引系统和链接服务,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能力、旅游景区的服务水平以及本土信息资源开发的公众应用绩效,增强应对区域性突发性事件或社会公共危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与综合防控能力。重点支持电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信息商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第五节  城市基础设施

城区道路交通改造。加快县城旧城区道路交通的提质改造,优化路网结构,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重点建设国道绕城线、高铁连接线、高铁和高速连接线等城市干道,全面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抓好城区配套设施建设。

城市环境设施建设。加大对县城及主要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推动县城及重点城镇供水安全改造,三年内全面达到国家新标准。至2015年,全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90%以上。

城区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县城。重点建设夜郎文化广场、晃山市民文化广场、高铁站中心广场、黄家垅森林公园、夜郎博物馆、文化体育馆、商务中心、龙溪古镇、民族文化步行街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城市消防与人防设施,完善组织指挥及通信警报系统。

第五章  产业发展

从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壮大旅游产业为重点,加强产业协作,完善配套分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结构合理、附加值高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第一节  特色农业

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肉牛、中药材等特色农林产品基地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特色农林项目,建设一批特色农林产品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抓好特色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建设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AP)的生产基地。

专栏11  特色农业基地

油茶基地。新晃、米贝。

马铃薯(中寨黄皮)基地。凉伞、凳寨、中寨、黄雷、新寨。

高山葡萄基地。兴隆、禾滩、贡溪、黄雷、林冲、扶罗等。

高山八月瓜基地。兴隆、禾滩、贡溪、黄雷、林冲、扶罗等。

玉米种植基地。除新晃镇外的22个乡镇。

烤烟基地。新晃天堂、扶罗、贡溪优质烤烟基地。

蔬菜基地。兴隆、禾滩、林冲、贡溪、黄雷、茶坪等蔬菜基地。

中药材基地。右旋龙脑、金银花、杜仲、五倍子、太子参等特色中药材基地建设。

高山生态优质稻基地。除新晃镇以外的22个乡镇。

肉类基地。新晃绿色环保生态型肉牛、凉伞猪、贡溪鸡等基地。

葛根基地。洞坪、鱼市、林冲、凉伞、凳寨、中寨、李树、步头降等。

完善农业技术支撑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特色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扶持培育绿色“名、优、特”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扶持农机合作组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公益性推广、社会化创业及多元化科技服务“三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村消费品市场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流通企业、农村流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积极推进物流配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连锁店,积极推进农产品网上推介、洽谈和交易,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营销力度。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连锁率、配送率。

第二节 新型工业化

农林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烟叶、油茶、蔬菜和肉牛产品、中药材加工。打造新晃独特的“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深加工与市场营销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支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重点扶持嘉信食品、老蔡食品、小肥牛等龙头企业。

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新晃独有的右旋龙脑林木资源、富有开发前景的金银花等中药材资源优势,围绕中药材深度开发,延伸中药材加工产业链。整合现有企业,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抓好中药材加工及配套中药材市场、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中心、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侗族医药研究,积极推进侗医药品和保健品产业化建设,大力扶持新晃国家发明专利药物深度研发,建成武陵山区域侗药生产研发中心。

机械铸造加工业。依托新晃的铸造铸件加工技术优势,引进现代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机械铸造产业,把我县建设成为湖南省铸造铸件基地。

矿产资源加工业。依托新晃重晶石、钾长石、石煤资源优势,引进战略投资商进行深度开发。引导矿产开发向优势大企业集中,引导矿产加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拉长产业链条,形成勘、采、选、冶、深度加工一体化,大力建设矿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

金属材料产业。依据新晃铁合金产业良好的基础和较好的能源保障,扩大铁合金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金属材料工业。

第三节 旅游业

一、重点景区和线路

重点发展新晃夜郎文化和侗民俗风情旅游及生态绿色旅游,打造“山水夜郎、度假王国”的旅游形象,突出八江口温泉生态养生度假、夜郎大峡谷徒步探险(漂流)、龙溪口码头文化及夜郎十里长街体验、平溪百里侗民俗风情走廊四大旅游景区建设。实现八江口温泉景区创4A,天井寨景区、夜郎大峡谷景区创3A,最终建成“夜郎•温泉••峡谷••侗寨”旅游精品景区。

地质生态游览线。以夜郎大峡谷为主体,包括贡溪溶洞等。

古城古寨观光线。重点开发龙溪古镇、天井寨(含凤鸣)、夜郎寨(十里长街)、八江侗寨及何家田石头寨。

文化民俗观赏线。新晃夜郎文化园及平溪侗族风情走廊、新晃夜郎古都、燕来寺。

休闲养生游憩线。八江口夜郎王温泉生态养生旅游度假村。

专栏12 旅游组团和精品旅游线路

旅游组团

怀化古城古寨文化旅游组团。以怀化市为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包括洪江古商城、黔阳古城、芷江和平城、新晃龙溪古镇、夜郎文化园、新晃八江口夜郎王温泉生态休闲度假村、沅陵龙兴讲寺、怀化大湘西文化村、通道百里侗文化长廊、通道万佛山等旅游景区。

精品旅游线路

1、张家界—吉首—怀化—新晃—铜仁—黔江—恩施—张家界(武陵山旅游圈)

2、张家界—古丈—吉首—凤凰—铜仁—新晃—贵阳

3、怀化—洪江—芷江—新晃—铜仁—凤凰

二、旅游设施建设

改善旅游交通条件。积极推进精品旅游线路交通建设,建设一批便捷旅游环线、跨省旅游交通干线,抓好连接景区的“断头路”建设,形成以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旅游通道,加强道路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适度建设汽车营地。

加快景区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景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新晃游客接待中心建设,着力打造省际接边地区旅游集散地,完善配套交通、信息服务、餐饮住宿等游客服务设施和功能,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景区信息化技术应用,完善景区引导标志系统建设。

提升城镇旅游服务功能。加快完善和提升新晃城镇“吃、住、行、游、购、娱”旅游服务功能,支持积极打造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及品牌的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繁荣旅游市场。

三、旅游产品开发

根据新晃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开发三大旅游商品系列:土特产系列—新晃黄牛肉(嘉信食品、湘老蔡、小肥牛)、贡溪鸡、天堂牌烟叶、凉伞豆腐、凉伞猪、锅巴粉、灰碱粑、黑油茶等;中草药系列—右旋龙脑等;民族工艺系列—侗族服饰、蜡染、夜郎王印、傩戏面具等。

第四节 现代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新晃的区位优势和集散能力,完善运输场站、仓储、商品配送、信息网络服务等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在重点城镇建设物流节点,扩大集聚辐射能力。

商贸服务业。加强城乡商业网点和农产品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建设,形成辐射功能强、业态完整、服务配套、规范有序、活跃繁荣的商贸服务格局。

家政服务业。积极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创办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企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消费需求,促进兴业就业,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金融、科技和信息服务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城乡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县城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区域合作,加快新晃黄牛信息平台和物流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不断完善面向农业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信息服务业。

第五节 民族文化产业

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扶持体现侗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民族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加快培育地域主题文化精品,着力打造新晃侗族歌舞、赶坳和侗族傩戏等民族文化名片。

民族文化品牌传承与保护。加强对侗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重点抢救、整理侗民族文化遗产,加强龙溪古镇修缮和保护,挖掘贡溪傩戏天井品牌,推动文化资源开发。

民族文化设施建设和民族文化及自然遗产保护。建设新晃民族体育训练中心、侗族傩戏剧院、新晃侗民俗博物馆,加强贡溪天井傩戏、向家地悬棺、龙溪书院等民俗文化资源保护。

发展民族工艺品。大力支持具有浓郁侗民族风情和地方民俗文化特色手工艺品、特色旅游纪念品发展,重点支持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证的手工艺发展,推进民族手工艺传承与创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工艺品业给予优惠政策和优先支持。鼓励扶贫对象参与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

专栏13  民族文化发展重点

民族文化品牌保护。加强对龙溪古镇、新晃侗族傩戏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

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积极扶持扶罗“尝新节”、“新米节”、新寨“六月六”、贡溪“傩文化节”、天堂坳会等。

民族文化设施建设。推进龙溪古镇、傩戏天井、山水皂溪、生态三江、农耕农寨等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开发,改造建设新晃民族文化艺术馆,加快建设新晃侗民俗博物馆、夜郎十里长街、傩戏剧院、民族文化影视基地。

民族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重点支持龙溪古镇保护设施建设,推进贡溪傩戏天井、侗族印染系列制作工艺流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民族文化工艺品。重点支持侗族服饰、傩戏面具等各种民族工艺品发展。

第六节 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加大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力度。鼓励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支持尾矿矿渣、工业废弃物及其它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因地制宜承接产业转移。依托新晃现有产业基础、人力资源与自然物产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合理确定承接重点,引进市场前景广阔的劳动密集型、资源精深加工型、新兴服务业等适宜性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的低碳型企业,杜绝落后产能向园区转移。创新产业承接模式,探索建立链式开发、服务配套、互利共赢机制,强力推进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区域合作深入发展。

促进产业园区集约发展。统筹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产业集聚效益。前锋矿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园重点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柏树林食品加工园重点发展肉牛食品加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主要发展生物制药等产业。把新晃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带动力的主导产业分布带和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对区域经济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和高成长性的产业集群。

第七节  产业协作发展

建立武陵山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构建产业协作发展机制,按照“政策同等、发展同步、资源同享、生态优先、产业融合、示范带动”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建立新晃省级工业集中区和贵州大龙开发区的产业协作发展基础共建机制、产业共育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和环保责任共担机制。进一步优化湘黔边界地区的产业布局,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优势资源共同开发、产业园区共同建设、发展利益共同享有的产业协作发展格局。以创新思维和超常规举措,把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作为湖南武陵山片区区域协作、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重点与核心区进行规划布局和打造,促进新晃工业集中区和贵州省大龙经济开发区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资源开发、舞水保护与利用、文教卫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努力把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建设成为全国跨省区域经济协作带动扶贫攻坚同步健康发展的示范园、全国经济开发区、武陵山片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园,为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到2015年,完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在资源共享、园区一体化建设、生态保护、行政管理、要素市场、投融资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大(龙)新(晃)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大(龙)新(晃)示范园区一体化发展体系全面建成,成为支撑武陵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专栏14 大(龙)新(晃)经济协作示范园十大工程

1、铜仁—大龙—新晃城际铁路;

2、松(桃)从(江)高速公路;

3、大新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4、大新物流园;

5、大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6、大新城市连接线工程;

7、大新城区水源点建设及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集中供气供热工程;

8、大新舞水河综合治理工程;

9、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试点工程;

10、大新接边地区基础设施项目。

第八节 产业化扶贫

促进特困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初步构建扶贫特色支柱产业体系,稳定增加贫困村和扶贫对象收入。成立产业扶贫合作组织,发展“协会+农户”模式,发挥各种合作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经纪人等在带动贫困农户和协调企业方面的纽带聚合作用,促进企业和贫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加大扶贫贴息贷款的投放力度,创新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管理机制,完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形式,进一步完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帮助扶贫对象参与特色产业开发。重点支持新晃黄牛产业化建设。鼓励企业在贫困村建产业基地,为贫困农民提供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优先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优先收购贫困农户农副产品。筑牢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产业基础。到2015年,力争全县有3个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基地;每个扶贫对象户有1个增收项目,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专栏15 产业化扶贫行动

基地建设。新建5万亩小水果基地,2万亩干果基地,10万亩优质稻米基地,1万亩油茶基地,0.5万亩茶叶基地,5万亩中药材基地,3万亩优质烟叶基地,10万亩楠竹基地,8万亩玉米种植基地,10万头肉牛养殖基地,2万亩蔬菜基地,2万头花猪基地,2万亩葛根基地。

企业培育。重点培育和发展5家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户”模式。

第六章  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以县城和周边中心镇为重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以小城镇为依托,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第一节  小城镇与村庄建设

小城镇建设。加快鱼市、凉伞、扶罗、中寨、波洲、林冲“五镇一乡”重点示范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民族文化、旅游度假、商贸流通、加工制造等各类特色城镇产业,加快道路、电力、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着力完善“五镇一乡”建制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引导周边乡村人口向小城镇适度集中,努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营造和谐平安的人居环境,将“五镇一乡”发展成具有浓郁区域特色的示范小城镇。

中心村建设。完善除新晃镇、兴隆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以外的19个乡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村落,在乡政府驻地或其他有条件的村设置中心村。鼓励农民向中心村集聚居住,引导农民在中心村按照规划布局建设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住房。整合各类资金,统筹规划建设中心村公用基础设施。

易地扶贫搬迁。按照自愿原则,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着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引导当前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人口实施移民搬迁。结合我县农村具体实际,积极探索分散式、小规模、近距离的移民搬迁方式,并通过对口培训、定向定点招工等形式引导向小城镇、中心村和工业园区移民。按照“发展特色产业与移民搬迁相结合,保留生产要素与转变生产方式相结合,沿袭生活习惯与改变生活环境相结合”三个结合原则,切实解决好搬迁户的后续发展问题。确保贫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任务的实现。

专栏16  小城镇与村庄建设

特色城镇建设工程。重点建设6个具有鲜明民族文化、旅游度假、商贸流通、加工制造等产业特色和文化特色的小城镇。

中心村建设工程。支持建设50个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示范性中心村庄。

移民搬迁工程。支持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宜居住的村庄整体移民搬迁,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

整村推进工程。按照两年一轮,2015年完成18个村整村推进,完成17个少数民族高寒山区贫困村脱贫解困。

贫困村整村推进。以“十二五”、“十三五”扶贫规划为平台,对全县6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统筹整合资源,加强贫困村村组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户改水改厕,加大对新型生态能源的普及利用和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支持农民发展新晃黄牛养殖和烤烟、中药材、油茶、油桐、高山蔬菜种植等特色优势产业。

专栏17  “十二五”整村推进扶贫计划

在2011年到2015年,全县完成18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共分两轮实施:

2011—2012年实施第一轮。共9个村,即兴隆镇禾排村、中寨镇恩溪村、米贝乡同良山村、凉伞镇冲首村、鱼市镇前锋村、波洲镇炉冲村、扶罗镇皂溪村、天堂乡竹坪村、碧朗乡赶溪村。

2013—2015年实施第二轮。共9个村,即方家屯乡胡家坝村、洞坪乡坳背村、凳寨乡寿里村、禾滩乡岑芒村、晏家乡肖庄村、大湾罗乡中段村、贡溪乡铜鼓村、茶坪乡韭菜村、步头降乡新江村  。

第二节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乡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所有乡镇到县城公路基本达到三级标准。100%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90%的自然村通砂石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确保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对县内重点农业区域的机耕道建设,实施系列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实施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五小”水利工程,新建和维修一批山塘、电灌站、防洪河堤,增强农田防洪抗旱能力,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0万亩,力争人均有效灌溉面积高于0.5亩。完善农村用电设施,加强农村生产用电保障。

土地整治与农田改造。着力实施千村万户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灾毁土地复垦工程。加快实施洞坪、扶罗、凉伞等10个乡镇的基本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完成土地平整、田间路桥、灌排水和农田防护等各项工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在平溪、西溪、碧涌溪流域实施河道清障和防洪堤建设项目。开展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封禁治理、小型水利水保等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加强对县域境内的平溪、西溪、碧涌溪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小流域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合理规划安排小流域内的农林牧业生产用地,对平溪、西溪、碧涌溪、舞水河等流域实施水源涵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加强统一管理,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改善人居环境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

水。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当地水源,鼓励有条件的农村水源向城镇供水,吸引社会资金和农民投资参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饮水水质和保障水平,保证80%的村实现集中供水,实现村民生活用水保障便捷,人畜饮水安全。

电。加快农村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切实解决无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实现户户通电。公共场所安装路灯,电视机入户率95%以上,固定、移动电话、宽带入户率60%以上。

路。积极推进乡村公路向较大村民小组和居民点延伸,农村公共交通覆盖到村,大力改善人行便道和田间耕作便道。完善村组道路管养机制。实现村主干道水泥硬化100%,村到组道路硬化60%以上。

气。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适当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促进清洁能源广泛使用。使用沼气、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农户占80%以上。

房。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改善旧房外观,突出侗民族建筑特色文化,使“空心房”得到妥善处理,无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现象。实施农村偏远山区住房搬迁补贴工程,完善农村基本住房保障政策。同时,实施特色侗寨民居保护和改造装饰工程。解决无房、危房、缺房户住房困难。

环境改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四改工程”,到户率80%以上。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现“三清”(清垃圾、清路障、清淤泥)到组率达100%。控制和降低农药、化肥、农膜等面源污染。绿化美化农村“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专栏18  改善人居环境

建成“六到农家”示范村。选择50个村,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实施“四改工程”(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绿化美化“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每一个乡镇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点,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加强垃圾废物综合利用。

农村住房保障建设项目。改造标准:3口人50平方米,5口人70平方米,7口人90平方米。补助政策:每户1.5—2.5万元,享受1—3万元贴息贷款。对于扶贫对象,专项扶贫资金还可给予适当补助。

第七章   就业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把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培养自我发展能力作为促进就业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着力点,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第一节 就业促进与农村劳动力转移

优化就业结构。将二三产业作为拓展就业的方向,调整三次产业结构,逐步增加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构建农村、小城镇、城市三级城乡就业平台,将小城镇作为农村就业转移的主阵地。对农民进行分类引导、差别培训,推动兼业型农民转变为职业化、专业化农民。

拓宽就业渠道。立足本地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县内企业优先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以旅游业为先导,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公司制农业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造就业机会。开辟公益性岗位,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就业。积极拓展县外异地就业渠道。

完善就业服务。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特点开展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制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机制,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提高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的城市适应能力。缩小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与城镇居民在享受子女入学、就医、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城市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促进转移就业劳动者融入城市。“十二五”期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以上。

第二节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顶岗培训。加强县职业中专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培训合作。鼓励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实施企业岗前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工读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提升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能力。

贫困家庭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15—25周岁初高中毕业生参加省内技工院校1年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津贴。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对贫困户中接受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学生,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每人每年再予适当补助。

乡土人才培养。建立村干部轮训机制和后备村干部管理库。通过项目、资金、培训等方式扶持致富带头人,鼓励创业兴业。开展“致富能人”、“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鼓励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扎根农村,成长为农村致富带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雨露计划培训、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产业发展农民科技培训,加强信息服务,建立激励机制。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入农村,围绕产业发展开展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鼓励科技人员现场示范、指导农业科技的应用,与农户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大力发挥远程信息网等现代化手段在技能培训中的作用。确保实现十年内培训各类农民6万人次,每个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目标。

专栏19  培训计划

贫困村村官培训。帮助提高贫困村村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培训300名贫困村“村官”。

贫困村科技骨干培训。培养贫困村脱贫致富引路人,培训300名科技骨干。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每个家庭有1—2名人接受培训,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培训农民20000人(次)。

“两后生”培训。引导和帮助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完成8000人(次)“两后生”培训。

一般性转移就业培训。组织4000人(次)贫困村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以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为方向的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转移就业。

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以提高贫困地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为核心,培训贫困干部2000人(次)。

第三节 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机制

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根本途径。加速商贸、旅游、餐饮、卫生保健、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优化创业环境,培养创业精神,推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创业,多层面推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创业扶持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八章  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

统筹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合理配置,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均衡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集中实施一批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教育事业

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7%左右。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办好新晃一中,“十二五”末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左右。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着力办好新晃职业中专,重点开展旅游、民族文化和现代农业等专业性教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学校。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城镇幼儿园办学条件,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支持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在中心乡镇、村一级新建或改扩建合格标准和简易标准幼儿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改善偏远村落学生餐饮条件,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建设和改造33所农村学校学生生活用房8.45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公条件,支持职业教育改善学校设施,完善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的配备。

健全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政策。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免费医学和师范专业定向招生培训力度,并优先推荐就业。

专栏20  教育发展重点

学前教育。(1)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采取先建后补的政策,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2020年每个行政村有幼儿园。建设300所合格幼儿园。(2)幼儿教师培育工程,采取财政补助、定向培养的形式,2015年末培养300名合格幼儿教师。

义务教育。(1)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2015年建设完成50所小学、20所初级中学。(2)师资素质提升工程。2015年末,完成100名中小学名师培育、200名县外师资交流、500名合格教师的培育工作。

普通高中。改造建设新晃一中,加快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办学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末将新晃高中教育列入义务教育试点县范围。

职业教育。建设好一个高规格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形成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完成17名中职“双师型”教师培训任务。

第二节 医疗卫生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服务网络,支持县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急救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完善农村急救体系。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人畜共患疾病。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27‰以内、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新生儿主要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措施叶酸投服覆盖率提高到90%。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县人民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县中医院的整体搬迁工作。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村卫生室,实现合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覆盖。到2015年,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以上水平,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规范化建设和设备配套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完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基层计划生育设施、设备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加快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新农保按最高档投保,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到2015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均9‰以内。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县级医院通过结对子、对口帮扶等形式,帮助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积极发展面向农村、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建立和完善县级医疗采血点。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的清理和化解工作。

专栏21  卫生发展重点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县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县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设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和完善县级急救中心平台,提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急救能力,完善农村急救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支持建立与需求相适应的民族医药体系建设,实现民族医药可持续发展。

   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筹资和保障能力,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逐步实现一体化建设。

   医疗卫生信息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

   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县级医院通过结对子、对口帮扶等形式,帮助基层卫生院(室)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三节 文化体育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精心规划和建设一批标志性的基础文化设施。加强文物、龙溪古镇、傩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基础文化阵地建设和人才的引进,重点建设侗族文化和夜郎文化博物馆,强力打造我县侗文化和夜郎文化展示基地。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举办民俗风情浓郁的文化活动。到2015年,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建成1个数字电影院,行政村基本通宽带。

发展民族特色体育。建设新晃民族体育训练中心,加强乡镇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举办全县性全民体育活动,选拔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创办体育节会,增加群众性体育活动,倡导民族的、健康的、文明的生活方式。

加强文化艺术交流与协作。加强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区域文化开发协作机制,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创作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文化领军人物,培育以人文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核心增长极。

专栏22  文化设施建设重点

广电设施工程。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入户率,全面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力争基本实现“户户通”。完善电影放映工程。

文博设施工程。改扩建新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新晃侗族民俗博物馆,推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完善农家书屋。

民族体育设施。建设新晃体育中心,建设乡镇体育场地,完善配套设施。

第四节 科技服务

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争取上级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副县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新晃县工作。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争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到新晃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科技开发联系基地。加大政府的科技投入力度,培育技术创新主体,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重点对经国家和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扶持,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健全科技信息服务网络,支持科技咨询业发展。构建合理有效的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

第五节 社会保障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十二五”期内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并逐步提高保险标准和补助水平。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社会保障制度范围。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保障水平。开展基本医疗城乡统筹试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到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门诊统筹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95%以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补充性保险。到2015年,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80%。

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探索区内医保互通、社保互通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司法、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制度。健全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及灾害突发等临时救助制度。加强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推进“五保”集中供养,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灾民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救助、优惠政策为补充,以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扩大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开展社会互助,鼓励慈善机构、企业、非政府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帮扶力度。

第六节 社会管理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区治理机构,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监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深入推进民主议事制度,拓展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节 民族团结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武陵山民族团结示范点,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规划,发展特色民族风情旅游、特色民族传统手工业,推动和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第八节 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建立公共服务一体化协调机制,统筹教育、卫生、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划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学、就医和就业,建立统一的城乡公共服务增长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区域救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和相互支援机制。

第九章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承载能力,确定各类重点生态保护区,实施严格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建设好舞水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重要生态功能区

生态安全保护区。以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为核心,设立“生态安全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重点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公益生态林建设,严格控制采矿、采伐等破坏生态安全的活动。

专栏23  重要生态功能区

名   称

位    置

自然

保护区

天石自然保护区。地处天雷山林场的地门田工区、荆竹坪工区,米贝乡的石羊洞、歇场坡、付家冲、米贝村,步头降乡的天雷、槐口村,总面积24平方公里。

夜郎谷—仙人桥—向家地自然保护区。

古夜郎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新晃天雷山、方家屯、大湾罗

饮用水源保护区

平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从平溪河兴隆镇取水口处至扶罗镇,河段长24.5公里,以及相应河段两岸从河堤外坡脚向陆域纵深500米的范围,总面积24.5平方公里。

新晃扶罗、李树、禾滩等乡镇

森林公园

黄家垅省级森林公园。地处兴隆镇的民主、柏树林村与大湾罗乡的兴隆坳、甘家桥村的交界处,总面积4平方公里。

新晃县城

风景

名胜区

夜郎谷风景区。起于贵州省万山特区高楼坪镇,止于方家屯乡,保护区河流长15公里,以及相应河段两岸从河堤外坡脚向陆域纵深500米的陆域范围,总面积15平方公里。

向家地风景保护区。面积0.32平方公里。

八江口自然保护区。面积10.8平方公里。

新晃方家屯乡、大湾罗乡、凉伞镇

动植物保护区。以珍稀动植物物种为重点,设立动植物物种保护区,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投入,加强对全县的银杉、红豆杉、银杏树、厚朴、右旋龙脑樟、大鲵、穿山甲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建立物种迁徙走廊,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水涵养保护区。以舞水、平溪、西溪、龙溪、碧涌溪等河流流域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防止水域污染。

第二节 生态建设

生态林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加速推进公路沿线、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周边和舞水、平溪河、西溪、碧涌溪等流域两岸、水库周边绿化造林,实施国债防护林、城镇周边及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林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在巩固现有退耕还林成果基础上,新增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提高公育林补偿标准,推进植树造林和天然林管护。

石漠化治理。加强全县的岩溶地区和喀斯特地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兴隆、大湾罗、方家屯、鱼市、贡溪、李树、中寨等7个乡(镇)43个村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突出解决汞矿矿区周边的石漠化治理。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推进封山育林(草),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有效遏制石漠化面积扩大,逐步恢复石漠化地区生态功能。

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积极推动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开展碳汇交易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试点。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交通不便的居民,实行生态移民搬迁安置。

第三节 环境保护

城乡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县城,完善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推进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扩能改造升级。县医院集中建设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垃圾储存运输装置。启动农村清洁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保护。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着力保护舞水、平溪、西溪、龙溪、碧涌溪等水资源,保证水质达Ⅱ、Ⅲ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水环境监测联动机制,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排污总量,重点推进舞水工业排放性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停限期整改治理不达标企业。积极推进企业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试点。继续实施尾矿库、矿渣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突出解决扶罗、贡溪、中寨、李树矿山和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第四节 防灾减灾

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各类灾害监测网站,划定灾害重点防范区,增强灾害预警评估和风险防范管理能力。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城(村)镇等规划过程中的工程地质勘查,提高重特大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晶石、钾长石、铅锌矿矿区及汞矿采空区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林业、自然生态、水资源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第十章  投资测算和资金来源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及项目建设时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合理地测算投资规模,明确资金来源,优化投资结构,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投资测算项目期限为5年(2011—2015年)。

第一节  项目投资测算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实施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本规划投资项目分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6大类。按照“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优化结构、量力而行”的原则,共筛选并报省规划确定项目178个,5年累计资金投入规模349.7128亿元。其中,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61.8763亿元,占投资总量的74.9%;非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投入87.8365亿元,占投资总量的25.1%。测算结果总体符合片区资金投入实际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一)按项目类别测算

   基础设施项目。立足新晃发展的现实需求,资金重点投向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改善城乡发展条件的基础性项目,着力解决本县发展的设施瓶颈问题。项目总数34个,投资93.01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26.6%。其中,交通基础设施投资59.65亿元,占比为64.1%;水利基础设施投资24.44亿元,占比为26.3%;城镇基础设施投资8.92亿元,占比为9.6%。

   产业发展项目。立足资源优势和独特自然条件,资金重点投向资源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旅游业、加工制造业以及其它产业项目。项目总数38个,投资132.25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37.82%。其中,特色农业项目投资23.45亿元,占比为17.7%;旅游业项目投资14.6亿元,占比为11%;加工制造业项目投资41.25亿元,占比为31.2%;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1.2亿元,占比为0.9%;其他产业项目投资51.75亿元,占比为39.2%。

   民生改善项目。突出扶贫攻坚重点,资金优先安排村庄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扶贫开发等项目。项目总数21个,投资61.2747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17.52%。其中,村庄建设项目投资21.55亿元,占比为35.2%;农业生产条件改善项目投资30.7亿元,占比为50.1%;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项目投资7.15亿元,占比为11.7%;扶贫开发及其他项目投资1.8747亿元,占比为3%。

   公共服务项目。突出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重点投向贫困群众最需要、最期盼、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项目总数41个,投资19.0751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5.45%。其中,教育项目投资10.2651亿元,占比为53.8%;医疗卫生项目投资4.81亿元,占比25.2%;科技文化体育项目投资2.9亿元,占比为15.2%;社会福利项目投资0.8亿元,占比为4.2%;其他项目投资0.3亿元,占比为1.6%。

能力建设项目。围绕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资金重点投向城乡各类技术、技能培训项目。项目总数12个,投资2.77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0.79%。其中,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投资1.75亿元,占比为63.18%;乡土人才培训项目投资0.5亿元,占比为18.05%;转移就业培训项目投资0.5亿元,占比为18.05%;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投资0.02亿元,占比为0.72%。

生态环境项目。围绕减少能耗、恢复植被、改善生态,资金重点投向生态功能区建设、石漠化治理、水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项目。项目总数32个,投资41.333亿元,占6类项目总投资的11.82%。其中,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投资6亿元,占比为14.55%;石漠化治理项目投资0.3亿元,占比为0.73%;水环境保护项目投资11.6928亿元,占比为28.28%;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投资10.0002亿元,占比为24.2%;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投资5.8亿元,占比为14%;其他项目投资7.54亿元,占比为18.24%。

专栏24  按项目类别投资测算

项目类别

资金投入

项目数(个)

规模(亿元)

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基础设施

93.01

26.6

34

产业发展

132.25

37.82

38

民生改善

61.2747

17.52

21

公共服务

19.0751

5.45

41

能力建设

2.77

0.79

12

生态环境

41.333

11.82

32

合    计

349.7128

100

178

(二)按年度投入测算

  按照项目建设时序,本规划的年度分列项目投资计划分2011-2013年、2014年、2015年三个阶段进行测算,总投资为349.7128亿元。

  第一阶段(2011-2013年),总体投资规模101.458亿元,占5年总投资的29%。

第二阶段(2014年),总体投资规模120.0703亿元,占5年总投资的34%。

第三阶段(2015年),总体投资规模128.1845亿元,占5年总投资的37%。

第二节  资金来源测算

  本规划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资金、省级部门资金、地方政府资金、业主融资以及农户自筹资金等。其中,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性投入规模,以2010年为基数,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行业财政性投入规模按不低于“十一五”平均增长水平测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幅度按15%测算。

   (一)按项目资金来源测算

   按照“优化结构、量力而行”的资金投入测算原则,总投资349.7128亿元,中央资金178.4628亿元,占比为51.03%;省级部门资金73.8414亿元,占比为21.11%;地方资金9.5721亿元,占比为2.74%;业主融资83.124亿元,占比为23.77%;农户自筹资金4.7125亿元,占比为1.35%。

   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93.01亿元,按照政府主导投入的原则,中央资金投入43.267亿元,占比为46.52%;省级部门资金投入46.9213亿元,占比为50.45%;地方资金投入2.8217亿元,占比为3.03%。

   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132.25亿元,资金来源以市场融资、业主和农户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9.685亿元,占比为22.45%;省级部门资金投入14.6055亿元,占比为11.04%;地方资金投入1.403亿元,占比为1.06%;业主融资82.124亿元,占比为62.1%;农户自筹资金4.4325亿元,占比为3.35%。

民生改善项目。投资61.2747亿元,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辅。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7.5847亿元,占比为77.66%;省级部门资金投入8.21亿元,占比为13.4%;地方资金投入4.2亿元,占比为6.85%;业主融资1亿元,占比为1.63%;农户自筹资金0.28亿元,占比为0.46%。

公共服务项目。投资19.0751亿元,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7.0251亿元,占比为89.25%:省级部门资金投入1.89亿元,占比为9.91%;地方资金投入0.16亿元,占比为0.84%。

能力建设项目。投资2.77亿元,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01亿元,占比为72.56%;省级部门资金投入0.52亿元,占比为18.77%;地方资金投入0.24亿元,占比为8.67%。

  生态环境项目。投资41.333亿元,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中央资金投入38.891亿元,占比为94.1%;省级部门资金投入1.6946亿元,占比为4.1%;地方资金投入0.7474亿元,占比为1.8%。

专栏25  按项目资金来源测算(单位:亿元)

项目类型

中央资金

省级部门

地方政府

业主融资

农户自筹

合  计

基础设施

43.267

46.9213

2.8217

0

0

93.01

产业发展

29.685

14.6055

1.403

82.124

4.4325

132.25

民生改善

47.5847

8.21

4.2

1

0.28

61.2747

公共服务

17.0251

1.89

0.16

0

0

19.0751

能力建设

2.01

0.52

0.24

0

0

2.77

生态环境

38.891

1.6946

0.7474

0

0

41.333

合    计

178.4628

73.8414

9.5721

83.124

4.7125

349.7128

 (二)按年度资金来源测算

  按照项目建设时序,本规划的年度分列项目投资计划分2011-2013年、2014年、2015年三个阶段进行测算,总投资为349.7128亿元。

第一阶段(2011-2013年),总体投资规模101.45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52.8311亿元,占比为52%;省级部门资金投入22.8153亿元,占比为22%;地方资金投入2.7441亿元,占比为3%;业主融资21.5585亿元,占比为21%;农户自筹资金1.509亿元,占比为2%。

第二阶段(2014年),总体投资规模120.070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60.9969亿元,占比为51%;省级部门资金投入24.9134亿元,占比为21%;地方资金投入3.0383亿元,占比为3%;业主融资29.7028亿元,占比为24%;农户自筹资金1.509亿元,占比为1%。

第三阶段(2015年),总体投资规模128.184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65.3338亿元,占比为51%;省级部门资金投入25.7227亿元,占比为20%,地方资金投入3.3007亿元,占比为3%;业主融资32.1328亿元,占比为25%;农户自筹资金1.6945亿元,占比为1%。

专栏26  按年度资金来源测算(单位:亿元)

投资计划

总投资

中央资金

省级部门

县级政府

业主融资

农户自筹

第一阶段

101.458

52.8311

22.8153

2.7441

21.5585

1.509

第二阶段

120.0703

60.9969

24.9134

3.0383

29.7028

1.509

第三阶段

128.1845

65.3338

25.7227

3.3007

32.1328

1.6945

合    计

349.7128

179.1618

73.4514

9.0831

83.3941

4.7125

第三节  投资效益分析

规划实施对加快新晃经济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面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将极大地促进全县济经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经济效益。从定量上测算,2011年新晃县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为0.41,以此为测算依据,“十二五”期间261.8763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带动GDP增加96亿元;若按2011年本县31.6287亿元的GDP规模测算,2015年GDP总量将达51.6亿元。根据经验数据模型测算,“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可以实现倍增,5年贫困人口数量减少50%以上。规划实施后,我县矿产加工、肉牛加工、生物制药等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整体经济实力大幅上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自我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与省内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社会效益。规划实施后,我县将形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依托,以国道、省道为主体,以县道、乡道为骨干的横通纵接快速交通网络,交通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形成以中、小型水库为重点、以骨干山塘为主体的农田水利灌溉体系,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形成以新晃县城为中心,以鱼市、扶罗、凉伞、中寨为重点、以其他中心集镇为补充的城镇建设体系,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县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住房、医疗、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障体系建成,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与均等化。

生态效益。规划实施后,新晃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显著降低,森林覆盖率将保持在71%以上,主要河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县建成比较完善的预警、监测系统,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救援处置能力极大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实现新突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扶贫效益。规划项目的实施,5年可完成扶贫开发贫困村整村推进18个,高寒山区贫困村17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万人(次);解决14.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100%行政村的道路硬化;完成15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规划实施后,产业扶贫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贫困农户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根据我县生态功能定位,对涉及的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在确定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同时,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进行了相关安排,积极削减新增污染源排放强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划方案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好转,其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第一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

   我县生态功能定位,依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划分,规划区域列于全国50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属山地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区,依据《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我县又属南方红壤丘陵山地生态脆弱区。

   我县的主要环境及生态脆弱性问题表现为,部分地区水土流失、石漠化与土壤侵蚀问题加重,气象及地质灾害形势比较严峻,土层肥力瘠薄且人为活动造成土壤质量下降。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县森林覆盖率维持了66.76%以上的较高水平,城乡环境逐步改善,但其生态脆弱性问题仍较突出,规划中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规划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重视。

规划中涉及的生态保护、环境建设思路,与上级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划要求保持一致,并且对具体目标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提高,提出了相关工程内容。规划在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宏观战略层面,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投入方面,与上述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具有协调性。

第二节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区域空间布局环境影响分析。规划根据我县的主体功能区为限制开发区这一实际,结合我县发展要求,进一步细化为重点发展区、农业生态区、生态保护区。根据我县区位特点,规划的指导思想提出坚持绿色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特色生态经济的发展思路,是在生态环境硬约束下,提高资源的生产效率,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合理降低资源和环境存量消耗。规划的分区和空间管制手段有助于从总体上定位规划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格局,为我县产业发展和工程建设方向提供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基础设施规划环境影响分析。规划覆盖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方面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穿越复杂地质地貌,空间跨度大,环境敏感点多,易造成非污染生态影响。铁路、公路属线型工程,易切割生境,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高填方和深挖方路段以及取弃土场工程易造成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隧道工程改变局部地层构造,易引发环境地质问题。桥梁、航道及码头建设项目施工易对水生生物和供水水质造成影响。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均占用大量土地,且多为永久性用地,易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和既有土地利用类型改变,拆迁也导致居民居住环境变化和一定社会影响。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存在机动车尾气、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中,河流治理项目将疏浚河道,对湿地保护和水生生态系统产生有利影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防洪工程有利于降低气象灾害及环境风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库项目在缓解供水需求的同时,易改变水文情势,造成下游河道减脱水,并影响水生生物生长繁殖。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城镇道路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SO2、N02、HC、TSP、扬尘等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城镇供水项目,供水管网铺设与水厂建设易造成短期水土流失,影响水土保持;引水与取水工程易降低河流下游水量,破坏水生生态;供水净化工程产生排泥水和脱水泥饼,存在一定的氯泄漏环境风险。能源设施项目,涉及能源节约与清洁或新能源利用,如用电系统节能改造、沼气建设、生物质能利用、小水电、太阳能路灯推广项目,有利于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减少传统的煤烟型大气污染物,如烟气、粉尘、SO2的排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将有效缓解城镇人口规模扩张带来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增加的压力。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分析。规划以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协调发展等为目标,重点发展旅游业、特色农业、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族文化等产业,其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为加工制造业项目。农林产品、食品加工项目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包括畜禽屠宰和肉类加工业,主要环境污染因子为待宰、分割车间恶臭污染(H2S和NH3)、冲洗废水和生产性固废;生物医药项目中,右旋龙脑樟等药材基地项目对保护生态有良好作用。制造业项目对资源能源消耗较高、环境污染较大。矿产资源加工项目,金属矿物资源主要涉及钾、钡等,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开采期破坏土地功能和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重金属导致的土壤和水源污染,尾矿库坝占用大量场地,地下开采使地表产生错动影响区;熔炼和冶炼期,工业炉窑造成的SO2和TSP排放,重金属水体污染物和酸性废水排放,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等。金属矿物资源加工项目多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有利于固废回收与减量化。能源产业包括了诸多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开发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力调整我县的能源供应结构,降低SO2,NO2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并促进能源低碳化。

此外,特色农业项目中,种植业和林果业项目对氮磷肥料投入需求高,易产生营养盐污染,但项目库中多为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对生态负面影响有限。养殖业项目中,肉牛、猪、家禽规模化养殖场,运营期将存在较明显的畜禽粪便、恶臭污染、冲洗污水排放,并易孳生病原生物,存在疫情风险。

第三节  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选址、选线、选材工作,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展,禁止侵占重要生态功能区,避让生态敏感区,建立生态恢复区,尽量实现各项工程土方平衡,减少开山填料和堆放。重点做好途经重要生态敏感区的交通线路、油气管线、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风险应急预案。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严格实施既有产业的清洁生产审计,将环境准入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标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园区建设项目,将配套完善园区水、电、路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实现产业集聚发展、企业污染综合控制,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保护生态功能区。规划实施2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包括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和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将有助于重要生态功能和敏感区保护。

加强水环境治理。规划实施10项水环境保护项目,涉及水源地涵养、饮用水安全、小流域治理、河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雨水利用等多方面工程,水污染与水生态治理项目将提高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将拓宽水资源供给渠道,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实施2项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涉及退耕还林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现有环境保护政策在规划区域中的实用性。

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规划实施8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治理防汛抗旱应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第十二章   改革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深化改革、机制创新作为加快发展和扶贫攻坚的强大动力,努力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和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推行行政问责制。

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有利于扩大投融资能力的体制创新。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强化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完善地方预算制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面向小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盘活国有资产。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城镇化相关制度措施,打造农业人口随就业和居住地变化自然进城的制度通道。有序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自愿转户进城,落实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配套政策,确保转户居民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积极探索统筹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保护耕地资源,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大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流转服务,探索股份合作经营,维护农民的土地租金收益和股份分红收益权利。开展宅基地和林地的抵押融资试点,完善配套政策。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探索通过市场机制保障自愿退地农民得到公平合理补偿的具体途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完善和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益。加强土地整理工作,创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模式。拓宽工业用地出让范围,促进项目用地集约利用。

第二节 扶贫机制创新

合力扶贫攻坚机制。以规划为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工作机制。按照“统筹安排、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负其责”的原则,在上级规划的指导安排下,整合资源,集中投入。

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贫困地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调动农户的投入积极性。结合土地利用制度创新、林权制度改革和旅游业等产业发展,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将资源环境优势转变为扶贫投入稳定来源的具体办法。

扶贫攻坚瞄准机制。实行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实行精细化扶贫管理,加强贫困识别,摸清扶贫对象底数,创新扶贫到户机制,做到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建立帮扶到户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扶贫对象户有帮扶责任人、工作联系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优先惠及扶贫对象,确保最困难的地区和人群得到有效扶持。

生态扶贫共赢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服务转化为市场价值的有效途径。加大生态投入,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和林下经济,推动低碳扶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扶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共赢发展。

第十三章 政策支持

加大对我县扶贫攻坚主战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差别化重点扶持。

第一节 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

财政政策。努力争取更多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增加转移支付额度,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比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建立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安排重大项目。县财政将通过加大对重点贫困村财政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补助,提高基层干部、教师、义务人员、技术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县级财政要增加农村扶贫项目投入。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取消地方配套资金或降低配套比例。

税收政策。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企业发生的扶贫等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

金融政策。支持设立合作制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培育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县内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出资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以及通过资本金注入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和小额扶贫保险。积极探索农村林权证和土地承包经营证作为金融部门贷款担保抵押物的新方式,解决农村种养殖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无人担保、贷款难的普遍性问题。

第二节 投资、产业政策

投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投资力度,提高对贫困地区固定资产中央和省级财政性投资比重,投资增长幅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加大对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投入力度。提高对公路、水利等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提高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加大现有投资中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贫困乡村的投资支持力度。

产业政策。根据新晃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差别化产业扶持政策要求,研究提出适合新晃的产业指导目录及措施,重点支持旅游业,肉牛、龙脑樟、重晶石深加工等特色产业,民族文化产业和生态环保型产业发展。在投资管理上予以优先考虑,在用地、信贷等方面优先给予倾斜。加大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武陵山片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要争取向我县倾斜。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增强我县吸纳产业转移和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第三节 土地政策

明确土地国家所有的概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的倾斜,确保各类建设用地项目的需求,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支持种养业发展用地作为农业发展临时用地,并给予政策支持,不纳入正常房屋建设用地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额返回,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开发力度,推进灾毁土地复垦工作,着力改善生产条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土地依法有偿流转,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生产潜力。

第四节 生态补偿政策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加大生态补偿实施范围和力度。对贫困村具有水土保持和碳汇生态效益的生态林进行生态补偿。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生态补偿的具体途径。争取省林业厅优先将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流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低产林改造等纳入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予以支持。

第五节 帮扶政策

加强对口帮扶。积极争取省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我县实行定点扶贫,努力争取经济发达县市对我县对口扶贫。实行集团式帮扶,制定帮扶规划,明确帮扶任务,落实帮扶资金和措施。对定点扶贫要帮扶到乡,工作到村。建立人才交流机制,争取省市定点扶贫有关单位与扶贫点进行双向人才交流,定期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开展相关培训。

推动社会帮扶。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贫困农户。加大光彩事业扶持力度。深入开展“村企共建扶贫工程”。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争取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产业开发、技术应用、文化发展等方面与我县进行深度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节 扶持重点群体

按照中央提出的“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录入”的要求,对最困难的扶贫对象实施精细化扶贫。在农村低保、新农合、大病救助、养老保险、贫困学生救助、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等到户政策方面,优先支持,努力解决对象户入学、就医、养老、住房、发展等困难,实现户户稳定解决温饱,逐步脱贫致富。

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使用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对民族手工业、民族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优先开展培训,落实补贴资金。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

率先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开展志愿者献爱心活动。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创业。继续开展“双学双比”活动。

将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实行生活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实行护理补贴。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务设施,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移民、扶贫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加大残疾人康复扶贫力度和就业工程实施力度。

第七节 重大政策和项目贫困影响评估

率先在武陵山片区内启动重大政策和项目贫困影响的评估工作,健全评估制度,完善评估体系。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前,将其对贫困群体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专门评估,并建立公示制度。实施过程中,对贫困影响进行跟踪监测。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工作。鼓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贫困影响评估。

第十四章  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推进协作,加强规划管理和监测评估,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组织协调

明确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对本县规划编制与实施负总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划实施、指导、协调和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强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县成立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办公室。

落实行业部门分工。县直各部门,特别是县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各行业部门要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落实政策,抓好项目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协调推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推进村务公开。鼓励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规划目标责任制,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规划要求,认真进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

第二节  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依据省规划要求编制县级实施规划。与同级“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以及与行业总体规划相衔接。本实施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定,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

第三节  考核评估

建立特困地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经常性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考核。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规划中期调整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奖优罚劣。

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在规划实施期满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工作,形成总体评估报告,上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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