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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17:10 信息来源:县编办

  • 索引号:000014349/2018002579
  • 文号:晃政发〔2018〕6号
  • 统一登记号:XHDR-2018-000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3-08-10
  • 签署日期:2018-08-10
  • 登记日期:
  • 发布机构:
  •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18-08-10
  • 公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

XHDR-2018-00005

晃政发〔2018〕6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怀政发〔201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承接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项(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要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大力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新晃县本级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2.新晃县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新晃县本级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附件2:新晃县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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