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17:10
信息来源:县编办
- 索引号:000014349/2018002579
- 文号:晃政发〔2018〕6号
- 统一登记号:XHDR-2018-000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3-08-10
- 签署日期:2018-08-10
- 登记日期:
- 发布机构:
-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2018-08-10
- 公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
XHDR-2018-00005
晃政发〔2018〕6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怀政发〔201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承接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项(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要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大力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新晃县本级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2.新晃县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新晃县本级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附件2:新晃县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