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0:47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为全面掌握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核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夯实“十五五”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在全省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工作后认定的14个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矿山)认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晃县晃州镇晃山路73号
监督电话:0745-6222465
邮箱:2528901894@qq.com
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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