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6-01-08 17:14 信息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4日至5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洁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社有企业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吴光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4大类28个具体问题,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逐条研究讨论,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三是推动整改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党组织书记张洁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对重点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音。

截至12月15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6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9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8项,挽回损失14.51万元,问责追责19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含整改完成事项和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

1.问题1:未真改实改。上轮巡察指出白条入账问题,本轮巡察仍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问题主要涉及遗属补贴、贫困户走访慰问、干部职工住院慰问、死亡慰问等实际支出,县社财务室已对具体情况作了说明。县社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问题2:整改资料不齐全。佐证资料整理不规范,不能全面清晰反映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对上一轮巡察所有整改事项的佐证资料进行系统性核查与梳理,补充完善了缺失材料。二是已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本轮巡察整改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审核归档工作,确保资料完整规范。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偏差,履职尽责不到位。

1.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供销综合改革有形无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供销综合改革要求,并结合县社实际,制定《新晃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十五五”基本思路》。二是2025年已完成龙溪社区供销社示范社建设和10个薄弱基层社提质改造工作。三是与十多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基层社赋权赋能,同时开展“流动供销”工作,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职能,开展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农资流通、物流配送等服务。

2.问题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安全风险防患意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的常态机制。二是根据实际,调整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县社资产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整改销号,已完成多处资产的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制定《资产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全系统资产进行安全巡查。

3.问题5: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使用错误公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错误公章。二是已全面核查制章流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已将此事件作为典型案例,纳入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剖析,并在机关党支部会议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4.问题6:服务三农工作有短板,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不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晃源集团、诚信物流等县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运维单位联系沟通,按月采集上报物流站点、冷库建设以及无人运输车采购的进度,确保全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能按时完成。二是强化基层服务站点赋权赋能,在扶罗镇开启“流动供销”工作试点,协调物流企业,拓展农资、日用消费品配送服务,增强“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利用冷链及仓储优势,提供农产品“最初一公里”服务,降低农户流通成本。

5.问题7:电子商务拓展渠道投入大收益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降低运营成本,县社微信公众号不再由第三方运营,由县社办公室自行管理,抖音店铺运营由企业员工兼职管理。二是社有企业鑫瑞供销惠农服务公司从现有职工中挑选直播人才,组建直播团队,并常态化开展助农直播活动,已累计开展13场次。三是邀请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网络达人、优秀视频号开展宣传合作,例如抖音达人“新晃嘟嘟”“主持人慧慧”,短视频号“hello 晃州”等,有效促进农特产品线上销售。

6.问题8:履职尽责有差距,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担当作为不够。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措施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晃源集团发出工作联系函,明确景喜酒店资产置换后续事宜,推动产权变更手续加快办理。着手准备委托专业机构对酒店出租价格进行新一轮市场评估,同步通过招商等渠道推进资产盘活。二是已组织对老办公楼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后续将继续寻求政策或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盘活资产。三是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资产盘活工作,完成了多处闲置资产的招租工作,使资产产生效益。

7.问题9:出租资产管理不善,租金收缴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对欠租进行追缴。二是全面强化社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重点规范资产租赁的合同管理、租金收取工作。严格落实租金“先交后用”原则,确保租金按期足额收取,从源头上杜绝欠租风险。

8.问题10: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积极。乡镇基层社改制后未处理的资产产权登记未及时变更。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县乡镇基层社改制后未变更产权的资产的产权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善资产台账。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产权登记变更工作方案,目前正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推进产权登记变更工作。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治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社企发展有落差。

1.问题11:从严治党治社治企意识淡薄。社有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合理。供销联社与社属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企业章程配置合理的企业兼职人员,每个社有企业都配备独立的管理队伍,联社不干预企业日常运营。二是对供销联社与社属企业,以及社属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核,根据企业情况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往来账务清理工作。三是已建立完整的企业内部制度,实现企业人事、财务、管理等有制可依。

2.问题12:社属企业信息更新不及时,班子成员在多个企业兼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社有企业实际,按照“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原则,已重新核定兼职岗位和人数,确保每名干部在社有企业兼任职务均不超过1个。对退休人员及调离人员未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还在任职情况完成清理。二是核定的兼职人员已按程序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完成报备审批,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3.问题13:不重视企业档案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社属企业已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企业人员进行企业制度学习,加强制度建设与推行。二是社属企业已建立完善的进出实物账,并按要求进行盘存、归档存档。同时也对电子会议记录进行了梳理,归档存档。

4.问题14:对控股公司管理不善,公司亏损严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控股公司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等开展专项审计。目前,现场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结论第三方机构正在走内部审批流程,后续将根据审计情况推动整改工作。县社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外投资和控股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5.问题15:监事会工作开展乏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监事会工作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完成《监事会工作规则》及《监事会监督工作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权限和程序。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报告机制。严格执行监事会向党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监事会工作不少于2次。

6.问题16:对控股企业监管流于形式。对控股企业日常运营、财务管理等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和有效监督。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项目实施、内控管理进行全面审计。二是强化常态化监督机制。从制度层面明确,监事会每年将对社属运营企业至少开展1次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供党组(理事会)决策参考。三是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已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全省供销系统监督审计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专业监督能力和水平。

7.问题1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企业车辆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0至2024年期间企业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了核查,该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年限较长,部分关键零部件已老化,使用频率相对较高,导致维修次数较多,从而累积形成了较高的维修费用。相关维修事项经办人作了说明。二是车辆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公司已制定并实施《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目前已定点维修,并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确保车辆维修的必要性、合理性,着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8.问题18:财务管理不规范。代开发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财务管理。

9.问题19:企业往来账款长期不清理。社有企业存在长期未清理款项,其中涉及本社退休公职人员以及非单位职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社有企业的往来账款进行核查与清理。涉及退休公职人员以及非单位职工个人款项已清理完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与内控流程,强化支出审核,从源头上控制新增不规范往来款项的产生。

10.问题20:项目管理不严谨。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对项目合同和验收资料进行完善。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程款支付审核、项目资料完善等环节的规范操作与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财务漏洞。

11.问题21:项目验收走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完善项目验收资料。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程款支付审核、项目资料完善等环节的规范操作与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财务漏洞。

12.问题22:项目合同签订工程和发票开具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结账发票开具与实施内容不一致系项目施工方工作人员对开票业务不熟悉,导致的工作失误,施工方对相关情况做了说明。二是经办人员对项目合同材料进行了的完善。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项目实施、工程款支付、发票审核等环节规范管理,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细致,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提高。

1.问题23: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末位表态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上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试行)》。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末位表态”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对《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将“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作为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刚性程序要求写入制度。

2.问题24:“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充分。部分人事工作未见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相关党组会议记录存在遗漏、记载不完整的问题,党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加强会议资料归档管理,确保所有研究决策事项的过程资料齐全,有据可查。

3.问题25: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相关会议记录不完善,相关人员已对此做了情况说明,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5年7月16日,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并重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刚性要求,持续规范决策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4.问题26: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未完全对照要求开展检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已按要求进行了补充查摆和深入剖析,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已对补充完善后的个人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查摆全面、剖析深刻、措施具体,符合民主生活会要求。下一步,县社党组将严格制度执行,持续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规范化、严肃性、实效性。

5.问题27:检视材料问题与措施不对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检视材料中指出意识形态三个问题,但未见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检视出的意识形态领域三个具体问题,党组班子逐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研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县社党组将持续提升民主生活会材料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6.问题28: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该问题主要在于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表述不准确等情况。针对此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会议记录按规定进行了修正和完善。二是组织支部委员、党务工作人员等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党务工作手册》等党内法规知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党务工作严谨规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县供销联社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和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还有差距。下一步,县社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持续发力,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长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深入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举一反三、源头治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资产监管、企业治理、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努力以制度的完善推动整改措施的常态化。

(三)坚持以改促干,提升服务发展效能。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供销联社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县社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三农”工作大局,进一步聚焦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将整改成效体现到完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基层社服务体系、提升社有资产运营质量等各项具体工作中。以整改促落实,以落实促发展,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222353;邮政信箱:新晃县行政中心2号楼D座5楼;电子邮箱:xhgxhzsbgs@163.com。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党组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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