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8 14:08 信息来源:新晃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塘洞村(中心经纬度:东经109.2281234、北纬27.3241552)。
行业类别:C1351牲畜屠宰、C1352禽类屠宰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262㎡(约22.89亩),总建筑面积19218平方米,建设年屠宰生猪30万头、禽类1000万羽的屠宰场一个,包括屠宰间、冷冻库、存栏间、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办公用房、禽类屠宰生产线、无害化处理、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围墙、绿化、隔离间,以及配送体系和部分乡镇修建冷冻库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晃县九州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1911852010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mee.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箱:22904102@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
新晃县九州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