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5:1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有关制度》的通知精神,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县落地实施、有序推进,及时总结我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编制了《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就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丹亮 15115103666
电子邮箱:93519266@qq.com
邮寄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2022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