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晃自然资告字〔2021〕23号)
发布时间:2021-10-11 14:44 信息来源:新晃县自然资源局
新晃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晃自然资告字〔2021〕23号)
晃自然资告字〔2021〕23号 2021/10/11
经新晃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晃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晃2021-93号 | 宗地总面积: | 10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凉伞镇花园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30 |
绿化率(%): | 大于20 | 建筑限高(米): | 等于10 | ||
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18 | 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及1万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10时30分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出具的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是采用自然资办发〔2020〕 51号的最新规划分类用途。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31日 到 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自然资源局502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 到 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自然资源局50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1月0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自然资源局502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晃2021-93号 号地块:2021年11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21年11月10日10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在挂牌期限结束时,该地块以达到底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未中标者预交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竞买人应当认真考察挂牌地块的条件,自行勘察确认地块形状、尺寸、地质条件等,不得以土地瑕疵为由悔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宗地规划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且开发建设时须按规划要求建设。
(六)监督电话:0731-8999121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502室)
联 系 人:屈主任
联系电话:18890659066 0745-6222465
开户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晃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9072******958(须在银行的进账单或转账单上注明:土地出让专户出让保证金)
新晃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