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2 08:40 信息来源:中共新晃县委宣传部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11号)、《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晃编〔2019〕1号)和《关于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批复》(晃编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县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中心、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21年10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共新晃县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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