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医保局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11:15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监督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可持续发展,现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开展“推行12条业务监督举措”的活动。并全面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现将我县医疗保险局业务监督内容公告如下:

  1、各协议医疗机构虚假冒名挂床住院、恶意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 违法违规行为。

  2、医保局内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问题积极举报,我局将按照举报内容进行督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投诉举报电话:0745-6221939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xhybjh@163.com

 

新晃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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