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意见采纳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0 17:34 信息来源:国土局
新晃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6月27日在新晃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公开举行《新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依据听证会情况及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新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主持人: 新晃县政府办副主任吴小杜
记录员:新晃县国土资源局舒丽娟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新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瑛
新晃县政协副主任 张英
新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田家齐
新晃县监察局局长 吴晓萌
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县工业园、县规划站、波洲镇、鱼市镇、林冲乡、凉伞镇、扶罗镇、中寨镇、经建投公司、工建投公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企业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代表、社区代表、县国土资源局评估所、地产股等6个相关股室代表、技术承办单位人员(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指派)
(四)听证会按照相关听证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在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后,由技术单位陈述《新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制定依据、必要性及具体内容,然后听证代表逐一发言,就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听证会代表对《新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提出了积极有益的修改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普遍反映乡镇基准地价的价格水平偏高。乡镇一级商服地价过高,乡镇的工业用地必须统一,相差不能过大。
2.县城土地级别范围、区段范围模糊不清,区段价格编排混乱。
3.基准地价的制定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尊重市场规律,加强调查分布密度,更新结果要有前瞻性、预见性,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1.采纳了代表意见对土地级别范围做出调整,对区段的范围描述更加清晰明确。
2.采纳了代表意见对工业用地的价格适当调整。
新晃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