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实情理并举,多年纠纷一日和解
发布时间:2016-01-22 15:16 信息来源:波洲镇
2016年1月20日,波洲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山林纠纷案件。波洲镇田坪村下关家组关某与上关家组吴某共有一块山林,地名叫“蓋奖湾”又名“黄毛田”。关某以1985年《自留山证》为准,而吴某以政府2007年所换发的《林权证》为准,双方对相邻的界址存在分歧。多年来双方矛盾不断。由于该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给当地社会稳定和山林安全留下了隐患。1月19日,当事人关某向镇人民政府递交调解处理的申请书。现年关将至,老百姓的利益无小事,为了本辖区社会稳定,波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日,镇党委委员彭毅源带领综治、司法、林业等部门到实地现场进行调处,通过现场勘验、查证核实,具体分析权属证书,明确了纠纷焦点。在既尊重历史,又结合林改及相关法律政策,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别单独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后,工作人员适时提出了调解方案。当日,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并到关家院子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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