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扩标准有效识别扶贫对象

发布时间:2014-03-14 16:52 信息来源:兴隆镇

 

 

    3月14日,兴隆镇政府根据县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镇里举行了一场生动有益的培训会。
    培训会上,兴隆镇驻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全数参加。县扶贫办领导就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的意义、目的及如何识别扶贫对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
针对兴隆镇的实际情况,镇领导小组确定了科学合理的识别标准,即“三优先十三不评”原则。增加了近三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历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的户不评;不支持村、组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户不评;历年来未交新农合、新农保的户不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户不评;违法占田建房的户不评等五条标准。
    为了做好这次工作,兴隆镇制定了严格的保障措施,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镇领导如是说:“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大家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落实到位无偏差,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杜绝违规操作和发生‘富人戴帽,穷人落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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