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查获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62只

发布时间:2018-06-01 09:18 信息来源:县电视台

  5月28日至30日,由县森林公安局、县林政站、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的执法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专项联合清理检查行动,共查获山鸡、鼬獾、果子狸、猪獾等8种野生动物,共计62只,没收狩猎工具214件。

  执法工作组先后深入城乡各大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餐饮经营场所开展突击执法清理检查。在县农贸市场,执法工作组发现部分摊贩贩卖狩猎工具,执法工作人员当即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告知摊贩,贩卖此类狩猎工具属于非法行为,须依法没收封存。摊贩积极配合执法,并表示以后不再贩卖此类狩猎工具。

  在禾滩镇某餐馆,执法工作组发现了大量野生动物冻肉,执法工作人员现场一一进行清点,查获非法经营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8类共计59只。执法人员当即对餐馆老板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执法工作人员也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市民们应树立正确的饮食观,自觉抵制餐桌上的野生动物。(彭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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