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卖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查

发布时间:2017-08-04 01:55 信息来源:新晃县政府

近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内某水果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教育店主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把进货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水果店内货架上摆放有若干外文包装的预包装食品。经询问,该店店主为扩大经营范围,从某购物网站上网购了几种标称国外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在店内进行销售。而这些网购来的进口食品,外包装上全部为外文,无中文标签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进口。

了解上述规定后,该店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会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销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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