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206户

发布时间:2015-08-21 16:01 信息来源:县畜牧水产局

近日,我县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免征和取消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农办财[2015]10号)和《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政策的通知》(湘牧渔办卫[2015]29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管辖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及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严格免征申请制度,加强对符合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条件的小微企业资格审核,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政策。

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是党和国家的一项贴心的惠农政策,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自落实免征政策以来,据了解,目前全县达到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标准的养殖户、动物及动物产品个体经营户20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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